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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财政局职能介绍

2012-07-19 05:07:01
查字典公务员网

无锡市财政局职能介绍:

(一)研究拟定和执行财政的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改革方案;参与制定各项地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节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研究拟定和执行财政分配政策,指导市(县)、区财政业务工作。

(二)研究拟定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政策规定。

(三)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管理市级各项财政收入,管理市级政府非税收入、财政票据;负责市级有关政府性基金预算的编制和执行;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的立项和申报工作;参与全市治理乱收费工作。

(四)根据预算安排,确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在国家规定的权限内,研究提出地方性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和对全市财政影响较大的临时特案减免税的建议;管理退税等项工作。

(五)管理市级财政公共支出;研究拟定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管理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和非经营性外汇;负责建立和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制定行政事业单位经费开支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监督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六)研究拟定和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管理办法;负责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产权界定和产权登记的有关工作。负责编制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市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

(七)组织对农业投入的管理工作,管理财政支农资金;指导全市乡镇财政和街道财务管理工作。

(八)管理市级财政基本建设支出;制定和监督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城市维护建设资金与财务管理。负责拟定政府投资评审政策,指导政府投资评审业务工作,管理和监督投资评审活动。

(九)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组织实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十)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制定和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十一)监管地方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企业的财务、资产。

(十二)负责研究和制定有关涉外财政政策;执行国家关于内债、外债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国债发行计划,研究起草地方有关配套性法规、政策;负责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的财务管理工作。

(十三)参与住房制度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研究拟定并监督住房资金、国有土地出让金收益和彩票收入的财务管理和会计管理办法。

(十四)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执行会计法规、规章制度,监督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负责全市财务制度的制定和完善;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工作;

(十五)监督地方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十六)负责制定教育培训计划,组织财政人才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十七)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十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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