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中共上栗县委农村工作部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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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中共上栗县委农村工作部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我县农村经济发展战略、政策意见和有关措施意见,检查监督农村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全县农村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指导与管理。
(二)组织研究全县农村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农口和支农部门的工作,掌握、反映农业、农民和农村工作动态与信息,总结经验,推介典型;制定并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
(三)研究提出全县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改革的建议;指导和协调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四)研究提出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政策建议,规划、组织、协调、指导、考核全县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全面小康建设;参与农村小城镇规划和建设的有关工作。
(五)研究提出农村产业开发的政策建议,协调科教兴农,协调指导农科教结合以及农村招商引资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整合涉农专项资金的安排意见,检查监督财政三农投入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七)研究提出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政策建议,指导、监督减负、惠农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落实,查处加重农民负担、侵害农民合法权益重大案(事)件。
(八)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基层政权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全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工作;指导农民素质教育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农民文体活动和农业劳动模范的评选与管理工作。
(九)协助县委及有关部门抓好农口系统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指导、监督农口单位对有关政策法规和工作任务的贯彻和落实。
(十)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