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湘东区农工部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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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湘东区农工部职能介绍: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有关农业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抓好落实的建议和具体措施,并对贯彻落实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2、调查研究三农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拟定深化农村改革的方案和措施,并指导实施;制定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负责督促检查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的落实。
3、负责拟定建立社会主义农村市场经济体制的政策措施,推进农村市场经济体系的建设。加强农村市场信息化建设,完善农村市场信息网络,健全营销体系,搞活农产品流通;负责制定促进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4、负责拟定全区农业综合开发的政策措施和项目管理办法;制定农业综合开发中长期规划和项目实施计划; 负责国家立项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安排、计划审批;负责对向国家申报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审查、论证,统一部署、综合协调、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和验收;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和人员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5、负责拟定全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和阶段性实施意见,综合协调、指导全区农业产业化的实施,负责筛选确定农业产业化重点项目并组织和督促有关部门实施,负责全区农业产业化经营专项扶助资金的使用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对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跟踪问效。
6、负责拟定农村经济结构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并负责督促协调有关单位组织实施。
7、负责农业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制定乡镇、村级农业干部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8、协调区直农口部门、涉农部门的农业经济工作和跨部门涉农工作;负责农业招商引资工作, 建立和完善农业招商引资项目库,完善农业招商机制;调查研究农业科技的重大问题,拟订农业科技政策,指导科技兴农和生态农业科技示范园建设工作。
9、负责全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
10、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农村清洁工程工作。
11、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