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公务员

您现在的位置: 查字典公务员网 >江西公务员 >考试信息 >职能介绍 >江西省湘东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职能介绍

江西省湘东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职能介绍

2012-10-18 04:10:42
查字典公务员网

江西省湘东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方针、政策。结合本地实际,拟定全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措施和实施办法,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在区委、区政府和区编委领导下,统一管理和指导协调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检察院、法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机构编制工作。拟订机构编制管理、机构编制考核、评估实施办法报区委、区政府和区编委决定并组织实施。

(三)强化机构编制的宏观管理和事前备案,建立编制使用年度计划申报制度;强化统一规范的机构编制管理与组织、人事、财政管理等的综合约束机制,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完善进人核编制度,实行区编办审核、区编委领导审签制度。

(四)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编委的部署,研究拟定全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及区直党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审核乡镇机构改革方案和区直各部门、各单位三定(定职责、定内设机构、定人员编制)规定,指导协调全区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五)负责协调区委各部门、区政府各部门的职责分工与职能调整以及区直各部门与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对协调后仍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区委、区政府决定。

(六)负责审核乡镇机关和区委各部门、区政府各部门(含部门管理机构)、区政府派出机构、区人大、区政协、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以及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并按规定控制机构设置限额和人员编制总额。

(七)研究拟订全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改革方案;负责拟定有关事业单位的定员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并协调全区各级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八)按照总量控制、分级管理、动态调整的原则。对乡镇及区直各部门、各单位呈报的有关机构编制事项进行调查论证,提出审核意见,并按规定、按权限、按程序提请区编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区委常委会审核、审批或报市审批,其中:副科级以上机构设立、撤销、合并或变更规格和名称,由区委常委会审核后报市机构编制部门审批。

(九)负责监督检查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区直、乡镇编制总额和机构设置执行情况,以及区直部门和乡镇 三定执行情况,报告区编委并上报区委、区政府。

(十)加强对事业单位登记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十一)承办区编委会议议题收集、整理和会务工作;承担会议记录、草拟会议纪要,并对议决事项进行及时办理。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编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江西省湘东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综合股(监督检查股)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制度的落实;负责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机要、文电、会务、信息宣传、人事编制、劳动工资、安全保密、档案、财务、计划生育、国有资产管理、离退休人员管理和后勤保障服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综合考评工作。

拟定全区有关机构管理方面的政策措施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方面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督查和评估机制;依法查处违规行为;受理12310举报事项;负责督查区编办重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组织制定全区机构编制年度调研计划,并负责落实;承办市编制部门和区编委交办的督查事项。

(二)机构编制股

拟定全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核区乡机关的职责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及提出调整意见;负责区乡机关各部门之间职责分工的协调工作。拟定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区乡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贯彻执行各类事业单位编制标准;负责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人员结构比例、经费预算形式等的审核和审批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和机构编制年报统计工作。

查看全部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最新资讯

 热门

 相关资讯

 猜你喜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