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青山湖区团委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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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青山湖区团委职能介绍:
1、领导全区共青团工作,对全区各级团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受区委委托领导本区少先队工作。
2、参与制定全区性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方针、政策;参与有关青少年法规的制定、实施、监督等工作。
3、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协助党和政府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负责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大力推进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4、负责全区共青团工作和青年工作的理论研究,开展青少年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培养、选拔、推荐、表彰优秀青少年。
5、组织和带领全区团员青年在加快我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的作用,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和服务于社会的青年文明号、青年志愿者等活动。
6、负责全区团的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积极稳妥地发展新团员,不断壮大团员队伍。培训和管理好团干部,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入党,为党和政府推荐各类优秀青年人才。
7、负责全区青年统战工作及青少年外事工作。
8、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中小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维护学校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
9、负责募集青少年事业发展经费,承担实施全区希望工程的有关工作。
10、承担区委、区政府和团市委交办的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