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东湖区司法局职能介绍
2012-10-16 01:10:29
查字典公务员网
江西省东湖区司法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规定;编制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和监督实施。
(二)制定全区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和对外法制宣传等工作。
(三)管理、监督和指导区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工作。
(四)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区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和基层司法所工作。
(五)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和148法律服务工作。
(六)组织指导对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七)管理、监督、指导社区矫正工作(八)负责推进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查看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