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公务员

您现在的位置: 查字典公务员网 >江西公务员 >考试信息 >职能介绍 >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介绍

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介绍

2012-10-16 10:10:56
查字典公务员网

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综合科

负责区政府和办公室的对外联络和接待工作;负责区政府党组会、常务会、区长办公会、政府全体成员会议和区政府大型会议的相关会务工作;负责办理文电登记收发、校核、印刷、传递、呈传阅和机要文件交换工作;负责印鉴、介绍信、工作证管理工作;负责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密、保管和利用工作;负责办公室的内务工作;负责办公室各类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办公室的机构编制和劳动工资工作;负责处理办公室党组日常工作;负责办公室干部职工的业务培训和离退休老干部工作。

(二)秘书科

办理区政府各部门、各街办(管理处)的文电、会务、协调、查办和落实等工作;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对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公文,提出贯彻意见;负责区政府审议后需要区委审定的事宜的收集报送工作;负责办理区政府人事任免工作;负责区政府领导同志活动安排、协调和服务工作。联系党群系统、税务、工商、技术监督、国土、药品监督、行政执法等工作。

负责收集、分析、编发和上报区政府各部门、各街办(管理处)、各企事业单位报送的政务信息;负责区政府和办公室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与兄弟县区的信息交流工作;负责区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建设;负责区政府办公室机关计算机维护及网络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管理中的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长期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为区政府决策提供咨询意见;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起草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文稿,负责新闻联络工作;围绕区政府中心工作组织调查研究;负责撰写东湖区人民政府大事记;负责资料订阅及管理等工作。

(三)区政府督查室

负责区政府目标管理督查落实工作;负责督查领导同志重要批示和交办事项,区政府重要会议决议、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文件贯彻落实情况;负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省、市、区人大代表建议和省、市、区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协助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有关会议、文电、活动的联络工作;负责协助安排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

(四)法制科

承办区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工作;组织开展、指导政府法制宣传、培训和政府法制理论、法制工作研究与交流;提供政府法制信息、咨询服务;组织、指导政府法制培训工作;承办行政执法证件的核发、管理和监督使用工作;负责与区政府各部门法制机构的联络,以及与政府法律顾问的联系工作;负责拟订或组织拟订重要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负责区政府及办公室有关政策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及相关备案工作,承办规范性文件规定由区政府负责的应用性解释的具体工作;负责清理区政府及区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工作;组织提供政府法制信息、咨询服务;负责指导行政执法工作及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协调部门之间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中的争议;受理和查处行政执法违法案件,负责对以区政府名义做出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决定的审查;承办区政府组织的重大行政处罚听证的具体工作;承办区政府各部门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备案审查工作;承办区政府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事项,受区政府委托代理行政应诉;承办由区政府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赔偿事务;检查、指导全区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

办理法制方面的文电、会务和调研督查工作;办理公安(消防、交管)、司法、社会综合治理、重大纠纷调解、信访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协调、查办和落实等工作。联系法院、检察院、部队工作。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五)区应急管理办公室(区政府值班室)

负责协调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机制建设;编制和实施全区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指导协调全区应急平台体系建设;组织评估、修订区总体应急预案,审核各类专项应急预案,研究提出区应急管理的有关建议;协助或协调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组织协调全区综合应急演练,指导督促各部门、各街办(管理处)应急演练;协调应急管理交流和区域合作。

联系协调区应急管理专家组、专项应急救援队伍和志愿者组织;负责应急科普宣教培训工作;协调指导各部门、各街办(管理处)应急保障资源体系建设;承担区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掌握报告重特大情况,传达督办市政府和区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办理向区政府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对接收的突发事件信息进行研判提出处置建议;承办全区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活动和文电等工作。

(六)区民族宗教事务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组织有关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民族宗教问题等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负责处理违反民族宗教政策和伤害民族宗教感情的问题;维护少数民族、宗教界人士的合法权益,监督办理有关权益保障事宜;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关系的重大事项,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和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引导、帮助宗教团体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开展活动;预防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推动民族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同民族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指导、帮助宗教团体培养、教育宗教教职人员,依法加强管理,帮助宗教团体搞好自身建设和办好自养事业;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协助或协调的有关事务,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广泛联系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协助做好民族宗教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指导区政府各部门、各街办(管理处)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协助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和重大问题,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的稳定。

承办民族成份的识别、民族成份的恢复(更改)初审工作;宗教活动场所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及合并、分立、终止、变更登记审核;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新建建筑物、设立商业服务网点、举办陈列展览、拍摄电影电视片审批;宗教教职人员的备案制度、宗教教职人员担任或者离任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的备案制度;举办宗教培训班的审核。

(七)区外事侨务办公室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侨务工作和港澳工作政策法规;负责协调处理全区重大外事侨务工作和涉港涉澳工作;牵头做好国宾、党宾和其他重要外宾来区访问的有关工作;归口协调区级领导的涉外涉侨活动;办理区领导对外交往事宜;指导有关单位做好外事礼宾工作。归口管理全区因公出国(境)和邀请外国人来区访问工作;负责全区因公出国(境)审核,指导、申办因公出国(境)证件及签证、签注,负责受理来访外国人的邀请审核等业务;协助处理外国人在区内以及我区公民在海外的领事事务;协助管理来区的外国记者;负责处置区内重大涉外、涉侨和涉港涉澳事项。负责开展归侨、侨眷工作。宣传侨务工作政策法规;依法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和海外侨胞在国内的合法权益;开展海外侨务工作;负责华侨华人捐赠的接收工作,并参与对捐赠财产使用与管理的监督;协调处理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归侨侨眷和在区外商、侨商的来信来访工作;协调全区与外国友好城市的交往活动;指导民间对外交往工作。

查看全部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最新资讯

 热门

 相关资讯

 猜你喜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