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南昌市政协经济科技委员会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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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南昌市政协经济科技委员会职能介绍:
1、经济科技委员会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组织政协委员围绕着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活动,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广开言路,各抒己见,充分反映各种不同意见和见解,切实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
2、经济科技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有关政策、法律,帮助委员和各界人士了解各个时期经济建设和科学技术发展的形势。
(2)就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期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济、科技改革总体方案和重要举措,以及经济、科技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开展专题调查、协商、考察等活动,向市委、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3)充分发挥政协联系面广、人才荟萃的优势,联系和团结本会从事和热心经济、科技工作的委员以及各界人士,听取并反映他们对国家和我市经济科技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批评。
(4)开展经常性的经济科技咨询活动,介绍经济改革管理经验,推广科技新成果,引进和推荐人才,促进我市经济建设的发展和科技进步。
3、经济科技委员会根据界别和工作需要,分设工业、农业、财贸、科技、非公有制经济五个小组开展活动。还可根据工作需要实行联组或成立临时性专题研究组,并邀请有关专家参加本委员会活动。
4、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工作联系,争取指导和帮助,主动与市人大、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有关人民团体、本会各工作部门、各县区政协的联系,加强委员间各项有益的联谊活动,搞好工作协调与配合。
5、经济科技委员会根据市政协全体会议、主席会议和常委会议提出的任务,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经委员会议讨论后,报送政协主席会议审定。若对年度计划作调整与补充,可由分管副主席确定。
6、经济科技委员会每年度进行一次总结,每半年举行一次全体会议(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研究安排本委员会工作;讨论、协调工作计划与各项活动安排;座谈当前经济科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审议组织委员视察、调查形成的视察、调查报告、重要建议和提案。
7、以经济科技委员会名义发出的书面材料,经委员会主任会议讨论,由委员会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审定签发;重大问题需分管副主席审定,或提请常委会或主席会议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