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南昌市地方税务局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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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南昌市地方税务局职能介绍:
1、贯彻执行国家各项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和措施。
2、负责组织全市各项地方税收收入以及受政府的委托代征代收的各项收入,运用税收杠杆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和监督。
3、负责全市地方税税种及政府指定的资金(基金)的征收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市税收征管改革工作;组织税收宣传工作。
4、负责组织查处全市范围内偷税、逃税、骗税、抗税案件工作;指导系统税收稽查工作;负责全市税收专项检查工作;负责检查纳税人税收政策执行情况。
5、组织开展地方税收调查研究工作;监督检查全市各地税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
6、负责地方税收发票使用计划的制定上报;负责税收发票的保管、系统内发售及其它日常管理工作。
7、负责全市地税系统税收电子信息化工作的规划、指导和管理,做好计算机在全市地税系统的推广、运用工作。
8、负责编制和分配年度税收执行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9、负责管理全市地方税务系统的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县(区)地方税务局的党组书记、副书记、党组成员和正、副局长、纪检组长以及其他正、副科级干部的任免;负责直属单位股级干部的任免与管理工作。
10、负责全市地税系统的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11、负责全市地税系统的执法监察工作、内部财务审计工作、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
12、 承办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