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南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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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南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职能介绍:
(一)拟订工业和信息化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对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依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在工业和信息化的融合进程中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
(三)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四)监测分析工业、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
(五)指导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推进产、学、研结合和重大产业项目的实施,推动先进制造业、软件产业、信息服务业、服务外包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六)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全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主要指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承担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审批、核准的投资项目的审核、申报工作。
(七)推进工业体制创新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组织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
(八)建立和完善为重点工业企业服务的工作体系;研究提出支持重点工业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着力协调优化重点工业企业生产经营环境。
(九)承担综合交通运输协调工作。
(十)承担全市节能监察工作;承担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行政管理和执法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十一)制定全市工业园区发展中长期规划,推动工业项目向工业园区集中;负责全市工业园区的综合协调和指导服务;负责产业基地的扶持培育和评估认定,推进产业集群式发展。
(十二)指导全市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
(十三)组织协调、指导、推动全市全民创业工作,研究制定全民创业政策、工作目标,组织实施创业企业的扶持、培育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中小企业担保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担保机构设立的前期审核、日常业务监管;提出促进担保行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改善中小企业投融资环境。
(十五)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会同通信、广播电视行业管理部门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和业务协同,协调推进数字南昌建设。
(十六)承担相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负责协调维护信息安全及其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七)开展工业和信息化的产业招商和对外交流合作。
(十八)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