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修水县矿产资源管理局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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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修水县矿产资源管理局职能介绍: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级颁布的有关矿产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起草全县矿产资源管理的具体实施方法,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全县矿产资源的综合管理,编制全县矿产资源规划,依法合理分配矿产资源并实行统一管理;负责采矿登记发证工作。
3、对全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监督管理;处理采矿权属纠纷。
4、负责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维护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依法推行矿产资源的有偿使用制度,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价款。
5、搞好矿产资源储量调查、统计、评估核算,负责地质勘查协调工作;维护合法的勘查权和勘查秩序。
6、在国家环境保护规划指导下监督管理地质环境及开发利用工作,参与重大地质灾害的整治工作。
7、负责矿产资源有关统计工作,向本级统计机构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报表和资料。
8、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江西省修水县矿产资源管理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资源管理股
1、负责省厅、市局有关矿权设置查询的回复,本级采矿权的审查申报和招拍挂工作。
2、负责县内所有探矿权、采矿权的年度检查工作。
3、负责所有探矿项目的资料审核、结果报告、存档。
4、负责矿山企业三率指标的核查工作。
5、负责矿山企业矿权纠纷的调处工作。
6、负责所有发证资料的收集,建立数据库,整体归档工作。
7、负责和市局勘查科、开发科的业务衔接工作。
8、做好局安排其他工作。
地环股
1、负责做好地质环境宣传工作。
2、负责做好全县地灾点的汛前调查,隐患点和灾害发生区域的勘查和汛期巡查,新地灾点的申报核实以及灾情调查、汇总、上报工作。
3、负责编制年度地灾应急预案和地灾防治方案以及重要危险点专项预案。
4、负责地灾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和巩固。
5、参与重点矿山开发项目地质环境评价工作。
6、负责编制退役矿山企业生态治理规划和督促退役矿山植被复绿工作,征收矿山生态恢复治理保证金。
7、负责发布地灾预警信息,汛期24小时值班和督促检查工作。
8、负责国家、省、市地质遗迹点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和市局地环科业务对接工作。
矿产监察稽查大队
1、负责做好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2、负责指导、监督、检查矿产监察稽查中队工作。
3、负责做好矿产资源动态巡查,查处违反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人和事。
4、负责调处矿产资源开发纠纷。
5、负责新设矿权的调查审核工作。
6、负责矿山安全生产督促检查工作。
7、负责征收面上矿山企业矿产资源补尝费、采矿权使用费,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
8、负责和市监察支队、地环科业务对接工作。
综合办公室
1、 负责上传下达,公文处理、印章管理,文件资料的归档工作。
2、 负责来客的接待工作。
3、 负责局机关会议的安排、布置工作。
4、 负责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的学习。
5、 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财产添置申报、采购、登记、保管工作。
6、 负责局机关报刊的征订、分发工作。
7、 负责局机关环境卫生的检查督促及县创卫工作。
8、 负责局机关食堂的管理、车辆的调度,机关安全保卫工作。
9、 负责来信来访的接待工作。
10、负责局机关行风建设和评议工作。
11、负责县委、县政府、县局安排的中心工作的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