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永修县物价局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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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永修县物价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物价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县性的价格政策、规定;负责国务院及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省政府及省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市政府及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下达的价格改革和价格调整方案在全县的实施。
(二)执行国家、省、市商品和服务价格分工管理目录,研究提出全县重要商品及服务价格调整计划及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提出全县价格水平的控制目标和相应的调控对策,建立全县性价格监控、预测体系,进行价格动态分析、预测、监测和报告工作。对重要商品价格调整组织价格听证。
(四)按照价格分工管理目录的规定,负责制定和管理县管商品和服务价格,负责核发和管理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和重要经营性收费许可证,定期组织审验。
(五)负责对实行市场调节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间接管理,对列入价格监审的品种(项目)实施提价申报和备案制度。
(六)指导、监督县政府各业务主管部门的价格管理工作;仲裁地方、部门和企业之间重大的价格纠纷争议。
(七)组织全县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直接查处县直部门、县属企业、事业单位和各乡(镇、场、企业集团)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违法案件;组织开展价格公共服务和价格诚信活动;参与县消费者协会工作;组织实施监督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执行情况。
(八)建立全县价格信息网络,开展价格咨询和价格认证,会同有关部门评估资产价值,审核罚没物、赃物、拍卖品和土地的基准价格。
(九)负责提出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以及使用建议及监督检查使用情况等。
(十)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