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公务员

您现在的位置: 查字典公务员网 >江西公务员 >考试信息 >职能介绍 >江西省永修县环境保护局职能介绍

江西省永修县环境保护局职能介绍

2012-09-03 04:09:26
查字典公务员网

江西省永修县环境保护局职能介绍: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订全县环境保护政策和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2、制定全县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审核城市总体规划的环境保护内容;组织编制全县环境功能区划;制定有关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

3、贯彻执行并组织实施国家有关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及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标准。

4、负责全县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全县废水、废气、废渣、粉尘、恶臭、放射性物质、有毒化学品以及噪声、振动、电磁辐射等污染防治工作。

5、调查处理重大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故;受县政府委托协调处理县级环境污染纠纷;处理县内跨行政区域的污染纠纷;组织开展全县环境执法检查活动。

6、负责全县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工作;组织全县环境质量状况调查和区域环境质量评价。

7、负责全县环境监测、环境统计、环境信息工作;建立环境监测制度制度;组织建设和管理县级环境监测网;组织全县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编报永修县环境质量报告书,定期发布城市和流域环境质量状况。

8、监督管理全县自然环境保护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指导全县生态示范区和生态农业建设。

9、组织环境科学研究,管理环境科技成果;跟踪国内外最新环境保护科技动态;吸收、消化实用科技成果,推动环境科学技术进步,负责环保产品认证的管理工作。

10、指导全县环境保护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开展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11、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查看全部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最新资讯

 热门

 相关资讯

 猜你喜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