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庐山区旅游局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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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庐山区旅游局职能介绍:
(一)研究拟定全区旅游业发展的规划、规定、办法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区旅游业管理行政规章并监督实施。
(二)研究拟定全区国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庐山区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
(三)培育和完善全区国内旅游市场,研究拟定全区国内旅游的开发措施并指导实施。
(四)组织全区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指导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旅游资源开发和旅游设施建设进行立项审核工作;引导旅游行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工作;对全区旅游景点和其他重点旅游建设项目实行宏观指导。
(五)负责国家制订的各类旅游景点景区、度假区及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船和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在我区的实施;负责全区旅游统计工作,为发展旅游业提供信息服务。
(六)对旅游业实行行业管理;负责全区旅行社资质的初审、申报和年检工作;负责本地区二星级以下(含二星级)饭店的评定与复核工作;负责旅游公司、商店经营旅游业务的审核、申报和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国内外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七)组织、指导全区旅游教育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