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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庐山区林业局职能介绍

2012-08-31 03: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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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庐山区林业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完善林业政策和管理制度。

(二)制定我区林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全县森林资源档案,组织开展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工作,掌握森林资源消长变化情况;负责编制、提报全区森林分类经营方案、林业生产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区植树、造林、抚育、采伐、更新的规划、调查设计、种苗供应、施工作业的技术指导和质量检查验收工作。

(四)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组织实施和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防治荒漠化、防沙治沙工作;组织实施和指导林业基地、造林绿化、市区视野区造林、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等工程项目规划、设计、建设;加强国有林场、苗圃和基层林业站的机构建设;组织协调林业利用外援、外资项目的实施工作。 (五)负责管理全区山林权属,调查、解决区内山林权属纠纷;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与毗邻区县的林权纠纷。

(六)负责林业用地管理和征、占用林地的初审;监督林地的开发利用;负责国有森林的资产管理。

(七)负责木材流通运输的检查监督工作和木材经营加工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

(八)负责森林火灾的预防、扑灭和火案的查处工作;负责对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案件的侦破、查处工作;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维护林业生产的正常秩序;指导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

(九)研究提出全区林业经济发展意见;负责林业专项资金的征收、上缴、管理、使用和审计;指导监督基层林业单位的财会、审计工作。

(十)负责生态公益林、风景林和各类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药用林、竹林)的建设工作。

(十一)负责森林病虫害的监测和防治以及木材、苗木、木本植物的检疫工作。

(十二)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林业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营林造林和森林资源、林政管理的业务技术培训和林业科研及其林业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

(十四)行业内部的政务、事务管理工作。

(十五)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江西省庐山区林业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办公室

主要职责:协助局领导协调、处理机关日常工作;拟定并组织执行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计划;负责文秘、档案、会议、信息、督查、信访、保卫、机要、保密、接待、目标考核工作;负责机关房产、物资和行政事务管理;负责机关车辆和驾驶人员的管理;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就业工作;负责本部门职务和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上报等工作和乡(镇)林业站的组织建定。制定全局人才培养、业务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局各类人员的考察、考核、考评工作。制定全区林业发展和城区视野区造林工程、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和生态环境建设的发展规划、计划; 主要职责:管理、监督林业建设资金;负责林业专项资金的征收、上缴、管理、使用和审计;负责林业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并指导监督下属单位的财务工作;负责全局的工资管理工作;负责全局基本建设拔款和财务预决算的审批、上报;管理局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局机关日常财务管理和局属各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营林股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低产林改造、迹地更新、封山育林等工作;承担以植树种草等生物防治措施防止水土流失、防治荒漠化的工作;指导生态公益林、风景林和各类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竹林、特种用途林)的建设;指导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及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编报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植树造林所需种子、苗木的采集、购买、调运、培育和余缺调剂工作;负责贯彻国家、省、市、县有关退耕还林工程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制定全区退耕还林工程的规程、标准和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制定我区退耕还林工程检查验收办法,组织工程建设年度、阶段和竣工验收;负责全区退耕还林工程资金的统一拔付、统一结算和统一管理;配合上级财政、审计、林业部门对退耕还林工程资金进行检查、监督和审计;负责全区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技术指导、技术推广、人员培训、社会宣传和效益监测工作;负责区退耕还林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林业系统减灾、防灾工作;负责我区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的技术指导、技术推广、人员培训、社会宣传和效益监测工作。

林政股

主要职责:组织全区森林资源调查和动态监测;负责全区森林资源(含林地)清查、调查、规划、设计和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全区森林资源档案;负责编报森林采伐限额,经批准后负责组织并监督实施;负责木材采伐和森林经营及造林绿化的调查设计、采伐管理和伐区作业质量检查验收工作;负责造林、营林的质量检查验收工作;负责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并监督林地的开发利用;负责管理全区林地权属,调查解决区内林权纠纷,会同有关部门解决我区与毗邻州县的林权纠纷;负责木材、林副产品、国家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运输监督检查和审批木材检查站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木材经营、加工单位的审查和管理;负责林地估价和有偿使用;负责对滥伐、盗伐、毁林开荒、违法使用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林政案件调查处理工作;协助林业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负责林业行政处罚工作;承办林业执法监督、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林业法制宣传和林业宣传工作。

庐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主要职责:庐山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林业局,主要负责全区森林防火工作,掌握全区森林防火工作动态;编报森林防火预防、扑救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无线电通讯防火器材的物资管理和火灾统计;负责专业扑火队伍的管理;协调、指导乡(镇)政府查处一般森林火灾案件;承办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庐山区调处山林权属纠纷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林改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林改政策的宣传、解释、与各乡镇林改工作组协调和沟通,编发《庐山区林改简报》,指导各地林改工作,承办林改工作会议,举办林业政策,操作培训班、起草有关文件,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办公地址:九江市十里大道119号 联系电话:0792-8224373 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宣传贯彻国家和省、市、区有关国土绿化、植树造林等政策、法规;负责全区义务植树、造林绿化等工作;负责区、乡领导任期绿化目标考核验收;负责森林公园的初审及上报工作;承办区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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