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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庐山区财政局职能介绍

2012-08-31 02: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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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庐山区财政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办公室:负责局机关行政管理和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参加与研究财政政策,起草和修改有关重要报告和文件;负责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文秘、人事教育、劳动工资、档案管理工作;办理信访、人大、政协提案工作;负责财政政策法规、调研、行政执法及财税法规的宣传和普法教育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与后勤管理工作;协助分管领导做好社会治安、计划生育以及工、青、妇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安全保卫工作等。

预算股:执行国家财政预算的方针、政策;研究起草全区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制度;编制区本级年度预算草案,汇总年度预决算;管理预算内外总指标,统一办理预算调整事宜;汇总审定区本级部门各项经费支出标准和定额;审查、批复区本级部门预算计划,指导乡镇预算管理工作。

国库股:负责预算执行;负责总预算会计工作,办理预算内外资金收支结算划拨;负责区级财政资金调度;汇总区级部门决算,会同有关股编制区本级财政决算;统一管理区本级财政的银行开户及预算外资金专户;负责监管区级行政事业单位银行帐户;负责国债资金还本付息计划的执行;负责拟订政府采购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编制政府集中采购国库草案;确定公开招标采购范围的限额标准;负责编制政府采购年度计划;负责管理和监督政府采购活动,收集发布统计政府采购信息;逐步建立和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行文股:分管区级行政部门及文化、教育、科学、公检法司等单位的预算内资金和专项资金;对分管部门、单位财务运行和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实行动态监管;审核和批复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决算。

国资股:研究拟定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和政策;组织协调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中的有关工作;负责企业资产权属的界定、登记、转让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国有资产流失的查处;拟定国有资产资本金保值增值的考核指标体系;承担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的有关具体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清产核资工作;负责全区公共资源的统计分析,汇总有关资洋和报表,建立全区公共资源数据库。

综合商贸股:负责编制中长期财政规划,提出住房、物价、工资、国有土地使用等制度调整改革的政策性建议;负责管理区级粮食、棉花、化肥等专项储备资金和政策性补贴;负责监管全区工交、商贸、粮食和其它国有企业的财政决算和财务监督工作。商贸口部门预算内外资金和专项资金;负责彩票发行的管理和监督。 研究拟定全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和建设工作概、预、决算审核办法;负责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的财务资金和财务管理;负责地方性金融机构财务监管工作。

社保股:分管全区劳动与社会保障、民政、卫生等部门的预算内资金和专项资金;对分管部门、单位财务运行和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实行动态监管;审核和批复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决算;管理区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拟订和组织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全区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农财股:分管区本级农口部门预算内外资金和专项资金;参与管理和分配财政扶贫资金和重要救灾防灾资金;管理全区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对分管部门、单位财务运行和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实行动态监管;审核和批复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决算。

乡财股:拟订全区耕地占用税、契税等法律法规的实施办法和征收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全区耕地占用税的征收工作;负责涉农直补资金发放和监管;负责乡镇财政财务管理。

会计股:贯彻实施会计法令、规章和准则;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组织和管理全县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会计从业资格证的核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区会计职称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会计电算化工作。

财检办:拟订全区财政监督办法或实施细则;负责监督全区财政系统在预算编制和执和过程中执行财政法规、政策和制度的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政策建议;监督局内和下属事业单位财务收支管理情况。

政府采购办:拟定政府采购规章制度和具体管理办法;编制政府采购目录,确定公开招标采购的限额标准;审核、汇编、批复本级政府采购计划;负责对专家、评委资格认定,建立专家、评委信息库;监督政府采购计划的执行,负责政府采购方式的确认;负责本级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支付的审核工作;负责经省、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确定的中标商的协议采购工作;负责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汇总、分析、上报工作;负责庐山区政府采购网的管理工作;负责政府采购人员的培训,指导全区政府采购工作,接受上级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负责受理政府采购中的投诉事项;负责其它有关政府采购的监管工作。

条法税政股:开展税政调研,研究提出修改、完善全区财税法规的建议,制定地方财税立法规划;组织、协调和参与全区重要财政法规拟订;审核上报地方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的法规草案;审核地方其他法规草案中有关财政税收条款;负责调查和处理涉及县本级单位的产权纠纷和行政仲裁;承担行政复议和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组织全区财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草拟全县地方税收政策、法规,按照财政体制规定检查监督税法、税收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办理依法行政等财政系统法律法规方面的日常工作。

国库支付中心:为区本级集中会计核算的执行机构,在具体负责执行预算的前提下,实行资金统一拨付,会计统一核算,参与年报资料的汇总。

财政信息中心:负责金财工程、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各种管理规范;管理本级政府财政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承担网络运行维护工作;制订信息系统运行和维护的相关规章制度;指导下级政府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网络管理的工作。

契税站:组织实施契税法规管理办法,具体负责全区契税征收和管理工作。

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组织贯彻实施国家及省有关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政策法规;负责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工作;负责实施编制全区预算外资金的收支计划工作;负责全区行政事业收费项目确立、收费标准制定与调整的预审上报;负责各项基金设立、标准制定与调整的预审上报;负责财政专户管理以及专户会计核算和专户资金的调度;组织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款、罚款及土地、房改、水利、交通、医疗等各种专用票据、凭证的统一审领、授权监制、发放、登记和核销等管理工作;负责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政府性基金的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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