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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宁都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职能介绍

2012-08-29 02: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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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宁都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职能介绍:

(一)为政府法制建设、依法行政做好法制参谋,当好县政府的法制顾问。

(二)统筹规划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拟订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年度计划,报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和督促、指导;起草或组织起草县政府重要规范性文件;审查修改县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代拟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并向县政府提出书面审查意见。

(三)承办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向县政府征求意见的法规、规章草案的论证工作,承办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向县政府征求意见的规范性文件草拟稿的论证工作,并受县政府委托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

(四)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报市政府备案工作;承办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审核县政府各部门编辑出版的有关规范性文件汇编;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组织清理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汇编县政府规范性文件。

(五)制订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负责对全县行政执法单位贯彻实施行政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行政执法单位履行法定职责;协调县政府各部门之间执行法律、法规、规章中的矛盾和争议。

(六)承担全县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的方案制定、实施、考核评议工作;核发管理和监督使用行政执法证件。

(七)研究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中带普遍性的问题,提出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的意见。

(八)负责对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协调、监督。

(九)承办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对全县公路、检查站的管理、指导和监督检查。

(十)负责县政府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办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提出裁决意见;承办由县政府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赔偿事务;指导全县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的统计和分析。

(十一)组织开展和指导政府法制宣传、政府法制理论研究和交流;提供政府法制信息、咨询服务;负责组织全县行政机关领导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培训和考核。

(十二)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江西省宁都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县应急管理机构设置

按照市政府对各县市应急管理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我县应急管理办公室于2008年6月6日正式批复成立,在县政府办公室增挂一块牌子。机构为正科级,编制在办公室另增2名,主任由县政府办办公室主任兼任,并设1名专职副主任。

二、县应急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接受和办理向县政府报送的紧急事项,承办县政府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督促落实有关决定事项。

(二)组织编制、修订全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指导和监督检查乡镇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实施。

(三)督促检查乡镇政府和部门应急组织机构、队伍建设和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组织、指导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培训和演练。

(四)联系协调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公共事件预防预警、应急处置、事件调查、事后评估和信息发布等工作。

(五)负责与驻宁部队和武警部队的联系及协助周边地区应急救援工作的联系等。

三、县政府办公室应急管理工作分工

根据办公室职能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需要,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办公室分为组织协调组、文秘工作组、信息工作组、现场督查组、后勤保障组五个工作小组,协助县政府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处置工作。

(一)组织协调组:由办公室主任李振东任组长,办公室各副主任参加,主要任务是:了解突发公共事件的基本情况,确定事件性质和等级,并向县政府相关领导报告;组织办公室各工作组开展各项应对处置工作;做好应急处置中的各项协调工作,协助县领导搞好部门、乡镇的协同配合。

(二)文秘工作组:由办公室副主任杨春林任组长,秘书股及各文秘人员参加,主要任务是:承办县政府应急处置过程中的各类紧急会议,并做好记录;起草向市政府上报的各类情况报告;协助县领导及办公室领导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三)信息工作组:由应急办副主任邓锋任组长,信息股、县政府总值班室人员参加,主要任务是:值守办公室和总值班室电话、传真及网络,保持信息畅通,收集与突发公共事件相关的各类信息,并及时向办公室领导报告;保持与市应急办公室联系,按照办公室领导要求,随时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准确传达县政府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各类决定和要求。

(四)现场督查组:由督查室主任赖德民任组长,督查室人员参加,主要任务是:深入事发地督促、检查参与应急处置有关部门、乡镇落实相关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工作开展情况,向办公室主任报告;及时发现应急处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向县政府指挥长报告;及时向文秘工作组、信息工作组通报现场处置有关情况。

(五)后勤保障组:由法制办副主任王文杰任组长,财务室人员参加,主要任务是:做好办公室内部的生活物资、办公物资等保障;搞好车辆调配,保障县政府办公室各工作组车辆使用,必要时可从县级相关部门调用车辆;做好停水、停电状况下的照明、用水等应急保障工作。

四、县政府办公室应急处置程序

(一)县政府总值班室接到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情况报告后,立即向办公室主任报告。

(二)办公室主任立即向县政府相关领导报告情况,并向综合科下达指令,通知办公室人员迅速赶到工作岗位。

(三)秘书股按照办公室主任指令,及时下达通知,并向县政府相关部门、有关乡镇传达县领导对应急处置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在未接到通知前,已得知信息或有突发公共事件发生预兆时,办公室所有人员应主动快速赶赴工作岗位。

(四)人员到位后,分别向各组组长报告,并分头做好准备工作。

(五)组织协调组召开碰头会,通报情况,部署工作,提出要求。

(六)按照省、市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确定突发公共事件等级,明确上报程序、要求和时限,向县政府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指挥长报告。

(七)各组组长带领所属人员分头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八)跟踪了解应急处置工作动态,保持与市政府应急办联系,根据现场督查组通报的情况,随时向市应急办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九)应急结束后,迅速收集相关情况,拟制综合情况报告,送县政府指挥长审阅,并抄送县委办。

(十)根据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要求,将应急处置工作综合情况上报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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