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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会昌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职能介绍

2012-08-28 05: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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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会昌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职能介绍:

(一)提出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对政策措施的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在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的进程中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

(三)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有关规定,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调整的建议,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四)监测、分析和评估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有关工作。

(五)承担有色金属深加工、氟盐化工等优势产业集群的培植和管理工作,推动全县工业结构的调整和产业升级,推进产业集群式发展。

(六)指导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推进产、学、研结合和重大产业项目的实施,推动先进制造业、软件产业、信息服务业、服务外包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七)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策划、建立工业和信息化项目库;按规定权限备案、核准和审核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主要指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承担上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核准和审批的投资项目的审核、申报工作。

(八)承担全县工业节能管理和监察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节能、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有关管理办法和规定,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行政管理和执法工作。

(九)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负责工业行业的管理和监督;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承担船舶行业的监督管理。

(十)建立和完善服务工业企业的工作体系,研究提出扶持重点工业企业发展的措施;着力协调优化重点工业企业生产经营环境。

(十一)制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规划,组织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

(十二)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园区发展规划,推动工业项目向工业园区集中,提出促进工业园区发展的意见和措施;负责产业基地的扶持培育;负责组织、指导特色产业园区、生态工业园区及数字化园区建设。

(十三)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不含政务信息)工作,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不含政务信息)的开发利用、共享和业务协同,推进信息网络体系建设。

(十四)承担相关信息(不含政务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负责协调维护信息安全及其保障体系建设,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协调通信和无线电管理工作。

(十五)研究提出县工业发展基金的年度预算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市工业发展基金安排、使用的具体意见,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资金使用结果进行评价与考核。

(十六)负责国家和省市对口部门用于全县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负责国家、省、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升级和技术改造、技术开发、高新技术产业化、淘汰落后产能、资源综合利用、节能、清洁生产及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等专项扶持资金(基金)的审核和申报工作。   

(十七)负责本局和内设单位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和党群工作。

(十八)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江西省会昌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根据上述职责,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内设5个职能股(室)。

(一)党政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党政务工作,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机关文秘、档案、机要、保密、接待、资产管理、信访等工作;管理机关财务、负责机关后勤服务事务及综合性会议的会务工作。

(二)综合协调股

组织综合性经济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拟定有关全县工业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制定等方面政策措施的起草和协调;对经济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起草工业经济发展的重要文件和报告,提出产业发展方向和产业政策、监督,检查产业政策落实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企业技术交流与合作,为企业提供信息服务;指导和推进全县信息化(不含政务信息)工作,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县通信和无线电管理的协调;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促进行业结构调整,引导行业合理布局,发布相关信息;研究提出县工业发展基金的年度预算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县工业发展基金安排、使用的具体意见,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资金使用结果进行评价与考核;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拟定工业园区发展规划,推动工业项目向工业园区集中;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

(三)经济运行股

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跟踪了解宏观调控政策的执行情况;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收集反馈工业经济信息,组织经济运行动态分析和调查研究,做好经济运行分析和月报表;抓好企业扭亏增盈工作。协调经济运行中财政、金融、税务、统计、电力及其他部门与企业的关系;组织实施全县的企业扶优扶强工作,协调解决生产中的有关问题;配合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做好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工业名牌、品牌战略的实施;承担食品、医药、轻工、纺织、煤炭、装备、船舶等行业的相关管理工作;监测分析行业运行情况及发展动态,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负责企业的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协调外商投资企业和出口自营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重大问题。

(四)企业管理股

对各种经济成分的企业实行宏观管理和指导,研究提出规模企业转制的政策、措施;指导和组织实施县规模工业企业的转制工作,提出组建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指导和协调规模企业(国有控股)实施战略性重组、上市,负责做好企业划型工作,组织协调企业减负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下岗职工再就业和处理改制企业遗留问题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管理办法和规定;承担全县节能监察工作;提出全县现代物流市场的规划和维护流通秩序政策、规章,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重要商品的供求状况并组织调控,组织和协调市场秩序整顿和规范工作,指导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受理企业的投诉、举报和信访,协调有关部门优化工业企业生产经营环境;负责产业基地的扶持培育及转报;负责组织、指导特色产业园区、生态工业园区及数字化园区建设;指导全县经济干部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培训计划;有计划地开展企业各类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指导企业引进人才工作以及党务的有关工作。

(五)技术资源股(行政项目审批股)

拟订企业技术进步、技术创新、技术引进及重大设备国产化的有关政策、措施,负责企业技术创新机制的建设,推动产学研联合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组织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贯彻国家有关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鼓励企业技术改造的有关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投资技改项目负责审核、上报和协调工作,对企业技改项目进行登记备案或转报。负责项目库组织、策划和编制;研究提出企业资源节约、综合利用淘汰落后产能和发展新能源的政策和规章,负责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项目)的审核、申报;负责指导散装水泥发展,墙体革新的管理工作;负责国家、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升级和技术改造、技术开发、高新技术产业化、淘汰落后产能、资源综合利用、节能、清洁生产及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等专项扶持资金(基金)的转报和组织实施工作;承担上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核准和审批的投资项目的审核、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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