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于都县盐务局职能介绍
2012-08-27 04: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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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于都县盐务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食盐专营部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盐业法律法规、规章、政策。
2、拟定全县食盐管理的具体规定和实施办法。
3、负责全县盐业市场的管理,制止和纠正涉盐违法行为,依照盐业法规、规章对涉盐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受理盐业违法行为的举报。
5、建立健全盐业市场监管网络,协助监督管理各类盐产品价格执行情况。
6、负责盐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的审核、证件管理和业务培训;申报食盐批发企业的经营资格;负责《食盐批发许可证》的换发和年检以及《食盐零售许可证》的核发和管理工作。
7、参与跨区域的盐政稽查及与有关部门协同执法工作。
8、汇兑和上报全县盐政执法情况。
9、完成上级盐业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盐政执法检查、案件查处任务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综合部职责:
1、负责文秘、后勤保障、办公日常接待、各种会议会务工作。
2、负责财务预算、编制、报帐和资产运营工作。
3、负责党群、工会、综合治理、计划生育、普法、创卫、新农村挂点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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