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寻乌县公安局职能介绍
查字典公务员网
江西省寻乌县公安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部署全县公安工作并指导、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二)收集、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研究公安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和决策依据。
(三)指导全县公安法制建设,负责案件审批、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报批劳动教养案件的审核工作,组织实施执法监督工作。
(四)组织指挥全县公安侦查工作,惩治违法犯罪活动;打击、防范暴力恐怖活动和邪教活动;处置重大治安灾害事故、骚乱和群体性突发事件,组织实施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五)组织指挥全县公安机关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治安、户政、居民身份证的有关事务;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六)维护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组织实施交通管理,处理交通事故;依法做好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和驾驶人的管理工作。
(七)组织实施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等工作。
(八)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
(九)依法贯彻出入境管理政策,受理中国公民因私出境申请和外国人及港、澳、台公民在中国境内居留的临时登记;依法组织实施查处三非人员。
(十)负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的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全县收容教育审批工作和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公安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二) 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全县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建设。
(十四)分析全县公安队伍状况,研究、制定公安队伍建设、民警教育培训和公安宣传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落实情况;组织指导全县公安队伍建设、干警教育培训、表彰奖励和宣传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十五) 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纪检监察和警务督察工作,对全县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按规定权限对干部实施监督;查处民警违法违纪案件。
(十六)制定全县公安装备、被装、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和标准:组织、管理和分配全县公安装备、被装和经费。
(十七)承办全县禁毒工作。
(十八)组织指挥县武警中队执行公安任务。
(十九)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江西省寻乌县公安局职内设机构能介绍:
根据上述职责,寻乌县公安局内设28个职能室、所、大队、指挥中心。
1、指挥中心(副科)
负责接报警和指挥处警工作;负责授权的警务指挥及协调工作;负责公安情报信息的收集、汇总和研判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文件工作;负责机要、通信、网络安全监察、大情报等工作;负责局宣传工作;负责档案管理工作。
2、政工监督室(副科)
负责公安政治工作;负责公安纪检、监察、督察、审计工作;负责维护民警合法权益工作。
3、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副科)
负责国内安全保卫、反邪教等工作;负责对维权活动、非政府组织进行调查工作;负责民族、宗教、意识形态领域等方面维护国家安全工作。
4、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副科)
内设3个中队(即:一中队、二中队、情报信息中队)
负责对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5、刑事侦查大队(增挂寻乌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副科)
内设5个中队和1个办公室(即: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情报信息中队、技术中队、办公室)。
负责刑事侦查、反恐怖;负责刑事科学技术工作。
6、治安管理大队(增挂爆炸危险物品监督管理大队牌子,副科)
内设4个中队(即: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情报信息中队)
负责治安管理、户政管理、水上治安管理、爆炸危险物品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车站、码头、广场、街道及校园周边等社会面的巡逻防控工作;负责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的管理;依法对社会上吸毒、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活动进行治理;负责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
7、巡特警大队(副科)
负责城区治安巡逻工作,维护辖区内的治安秩序,承担110处警任务。
8、交通管理大队(增挂公路巡逻民警大队牌子,正科)
内设13个室、科、中心、中队(即办公室、财务科、车辆管理科、交通秩序科、宣传教育科、信息中心、行政审批服务股、交通违法处理中心、交通事故处理中队、城区中队、南桥中队、澄江中队、菖蒲中队),以上内设机构为股级。
负责交通管理工作;承担道路治安巡逻任务。
9、看守所(副科)
负责对犯罪嫌疑人和已决犯的羁押、监管工作;负责狱侦工作。
10、拘留所(与看守所合署办公)
负责对行政拘留人员的监管工作。
11、法制室(股级)
负责公安法制方面的工作;负责公安信访工作;负责预审工作。
12、警务保障室(股级)
负责财务装备、警务保障、科技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
13、出入境管理大队(股级)
负责掌握、收集出入境信息,负责全县出入境管理、外事以及外国人管理工作,查处入境人员违反法律法规案件、事件,打击非法移民活动,受理、审核中国公民出境申请。
14、各乡镇派出所(15个、副科)
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负责车站、码头、广场、街道及校园周边等社会面的巡逻防控工作;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
办公室、信息通信科、宣传科、户政科、政工科、纪委、监察室的名称、级别(股级)及运作模式保持不变。
增设行政审批服务股(股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