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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龙南县教育体育局职能介绍

2012-08-18 04: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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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龙南县教育体育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党的教育工作方针、政策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学习贯彻《体育法》、《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奥运争光计划纲要》,研究全县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

(二)研究提出我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战略、规划。拟定教育体育事业的发展重点、结构、步骤,指导、协调并检查实施工作。

(三)深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积极做好争创全国体育先进县工作。认真抓好业务体育训练,培养和输送合格的体育后备人才。努力实现体育社会化,不断提高劳动者素质,切实发挥教育体育局对体育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作用,积极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四)统筹规划我县教育体育体制改革,理顺教育体育内部和外部关系,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体育体制及运行机制。

(五)统筹管理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体育事业等工作。组织执行国家制定的基础教育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制定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青壮年文盲、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

(六)负责拟定社会力量办学的地方性规章。对全县社会力量办学进行指导、管理、监督和评估检查。管理全县体育事业,指导体育事业的发展,做好少儿体育工作。

(七)负责全县教师资格的认定和管理、本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以及表彰奖励的有关工作,指导并协调全县各级各类学校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统筹规划并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工作。

(八)统筹管理全县学历教育及考试工作。负责基础教育的学籍管理工作。

(九)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筹管理全县语言文字工作,编制全县语言文字工作的中长期规划,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

(十)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全县现代信息技术教育、电化教育、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统筹管理全县现代远程教育工作。

(十一)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品德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安全教育及国防教育等工作。

(十)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江西省龙南县教育体育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根据上述职责,县教育体育局设6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

工作职责:

1、做好上传下达,及时了解机关各股室和全县各类学校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上级命令、指示、决议、规定和本局的方针目标、工作安排等贯彻执行情况,向局领导提供合理建议和决策方案,当好领导参谋。

2、综合、协调机关各部门业务及全县各类学校(单位)相互关系,做好对外工作。

3、做好会议组织安排工作,作好记录。审核、编发以局名义下发的文件,督促检查会后贯彻落实情况。

4、批转上级下发的有关文件和基层上报的文件报呈及有关电话记录,分送局领导阅批,了解领导批办的事项,掌握有关办复情况,及时向领导反馈信息。

5、建好、管好行政档案,严守保密制度,对办理的机要文件及有关机密材料和情况要妥善保管。

6、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人事股

工作职责:

1、负责办理行政、教师的考核、任免奖惩、离退休、工伤、死亡等手续。

2、积极做好学校领导班子的考核、调整、缺员配备,做好学校后备干部的考核、选拔工作。

3、负责学校教师和行政人员的调配,编制各学校岗位设置。

4、负责学校大、中专毕业生需求计划的制定、上报分配方案的建议、实施及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管理,见习期满考核、定职工作。

5、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组织工作,根据考核评审情况,办理任职资格及聘任手续。

6、正确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劳动工资工作的政策、方针、条例、法令及上级部门颁发的制度、办法等规定,做好全系统的劳动、工资的管理工作,建好、管好人事档案。

(三)计财股(含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有效地使用资金。

2、制订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办法、解释、解答财务会计法规、制度中的一般规定。分析、检查财务收支和预算执行情况。

3、严格执行会计制度,维护国家财政制度和财经纪律,具体地对教育体育经费进行收支、监督、核算、审计工作,指导和检查下属单位的财务工作。

4、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订好新学期各级各类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并加强对中小学收费情况的监督检查。

5、负责制订校建规划和危房修缮、改建计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搞好校园美化、绿化工作。

6、建立资产管理制度及台帐。

7、按时制订和报送财务报表。

8、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工作。

9、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相关贷后管理工作。

10、中等职业学校的国家助学金管理等资助工作。

11、资助政策宣传工作,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和咨询等工作。

12、其他工作。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按照各省级人民政府的部署,负责完成其他有关资助工作。

(四)教育股

1、贯彻落实国家颁布的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写贯彻或转发上级有关教育教学管理文件。

2、制定行政年度、学期工作安排,编制年度招生计划;协助局领导制订各级各类学校目标管理评估方案。健全学校管理制度,发现、总结和推广先进教育、教学经验和典型人物事迹。

3、抓好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巩固率、普及率的提高,巩固普九成果,推行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做好各类教育学籍管理和学生毕(结)业、升学考试、希望工程、优秀教师、优秀学生资格审要工作。

4、做好中小学教学用书和其他书刊的审核、征订、上报和发行工作。

5、配合有关部门和机关各股室做好中小学教育及文艺、体育、卫生防疫等方面的工作。

6、管理全县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

7、负责全县教师资格的认定和管理工作。

(五)安全股

1、负责国家及有关部门安全工作法律、法规及安全工作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

2、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安全工作的管理;

3、负责制定完善各项安全工作措施、制度;

4、负责做好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5、负责组织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检查和日常安全工作的督查;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安全事故的上报、协调、处理工作以及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

6、建立和完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隐患台帐;

7、指导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完善各项安全防范工作;

8、负责落实有关部门布置的各项安全工作任务,做好安全工作总结。

(六)体育股

1、负责体育彩票工作的运行、管理和监督。

2、负责制订周期和年度的少年体校项目的业余训练计划;负责制订全县群众性体育工作计划;负责对参加业余体育训练的人员选拔和实施训练工作;负责组织参加上级体育比赛及落实赛前训练工作;负责全县竞技、训练工作的指导。

3、负责对全县基层行业体育协会工作的指导;负责体育行政执法、体育统计及争创全国体育先进县、乡(镇)工作;负责全县群众体育工作的实施和节日体育活动的开展。

4、建立体育管理专户,加强对体育资金的管理。

龙南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正科级),挂靠在龙南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对全县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履行教育工作职责,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加强教育领导和管理,保障教育经费投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加强对全县两基的实施和巩固提高工作、基础教育、职业与成人教育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以及实施素质教育等进行督导、评估、检查;对全县中等和中等以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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