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县煤炭局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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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煤炭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煤炭工业和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规章规程;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委托,研究制定全县煤炭工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本行业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包括技术引进、利用外资)、地址勘探、多种经营项目的审查、申报、立项工作。
(三)按照职责范围,组织煤矿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初审和竣工初验收。
(四)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委托,依法监管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及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等情况;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做出现场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
(五)依法对煤矿安全生产费用和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依法参与煤矿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负责煤矿安全监管调度、统计信息工作,发布煤矿事故、职业危害等煤矿安全生产信息。
(七)负责安全生产科技成果推广工作,组织对煤矿使用的设备、仪器、仪表、安全标志、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监督工作。
(八)负责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初审和上报工作,指导煤矿企业安全程度评估工作。负责煤矿企业井下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与发证工作。
(九)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委托,指导、协调参与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十)承办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