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大连市瓦房店市民政局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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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大连市瓦房店市民政局职能介绍:
民政局是市政府管理一部分行政事务和民族宗教事务的主管部门。负责行政区划、社区建设、救灾救济、五保供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复退军人安置、婚姻登记、收容遣送、弃婴收养登记、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社会福利企业、殡葬改革等社会保障和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负责民族事务、宗教事务管理;市老龄委办公室设在民政局。
辽宁省大连市瓦房店市民政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办公室
1、协助局长处理政务和机关日常工作;2、负责编制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和检查;3、负责文秘、档案、人事、劳资、信访等工作;4、负责党务工作。
财务科
1、负责全市民政事业费及本系统的各类民政经费的预、决算工作;2、负责全市民政事业各类经营的管理使用检查、监督及局直单位财务工作的指导、内审工作;3、承担局预算外资金及各项专款的收取管理和使用;4、局直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和各类新建、扩建、改建固定资产的立项审批,计划编报。5、承担全局职工各种医疗、保险业务和住房公积金的管理;6、负责全市民政事业费统计工作。
社会救济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科
1、及时查、核、报灾情,切实安排好灾民生活,做好救灾款物接收、发放工作。2、组织协调包户扶贫活动,提高城乡贫困群众生活质量。3、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条例,提高五保供养标准和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4、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贫困群众基本生活。5、审批社会福利机构,做好指导管理工作。6、实施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制度,保障贫困群众基本医疗。
民间组织与社会事务管理科
1、负责社会团体登记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的登记、实行年度检查,对违反条例监督检查,对违反条例行为给予行政处罚工作。2、负责弃婴收养登记。3、负责婚姻登记管理和收容遣送业务指导工作。4、做好老龄工作。
民族宗教科
1、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扶持民族地区经济、文化、科技等事业发展。2、处理民族事务,维护民族团结。3、办理更改民族成分工作。4、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5、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程序。6、宗教场所审核工作。
优抚安置科
1、负责拥军优属和市双拥办公室日常工作。2、负责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革命伤残人员伤残评定及国家机关、民政事业单位、群众团体工作人员的伤亡抚恤工作。3、退伍安置工作。
殡葬管理科
1、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行殡葬改革。2、负责对殡仪馆、公墓、殡仪市场管理和业务指导。
福利生产管理科
1、负责对福利企业宏观指导,监督福利企业办厂方向。2、监督实施残疾人就业,落实社会福利生产扶持保护政策。3、为福利企业生产经营提供服务。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
1、指导全市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2、依法做好乡镇(街道)、村的行政区划调整、变更工作。3、负责全市地名命名、变更、调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