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热点:别让农村公路成安全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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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施行第1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全国31个省区市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检查报告指出,我国部分公路特别是农村公路的交通安全设施不足。急弯、陡坡、长下坡、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重特大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农村公路的危险路段已超过160万公里,占农村公路总里程40%以上,亟待增设安全防护设施。(12月22日新华网)
近10年来,约35%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农村公路。农村公路不能沦为交通安全的盲区,农村群众的出行安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解决实际问题。
造成农村公路交通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农村地区交通执法力量薄弱,有限的执法力量很难覆盖广袤的农村公路交通网,问题主要集中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落后观念与交通安全相冲突。很多农村群众缺乏基本的道路安全常识,邻里互助的传统理念也与现代交通文明存在冲突,本来载人数有限制客车,基于互助理念挤挤也要多坐几个,本来运货的车如果空着出行也会被邻里要求坐人。公路上争先恐后、你追我赶、随意穿越的现象司空见惯。此外农村公路车辆种类混杂,近些年来,电动三轮车在农村快速普及,但是这类电动车极易酿成交通事故,尤其是农村青年飙摩托车时常酿成惨祸。
二是部分农村公路安全系数低,部分公路设计不合理,既有地理环境和建设成本的限制,也有监督不力的因素,交通事故多发的农村公路路段,基本都是急弯、陡坡、长下坡、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农村公路的某些路口、转弯处的建筑物也是造成交通事故的元凶,常常因为遮挡驾驶员的视线、挤占公路缓冲带引发交通事故。
让农村公路更安全,已经成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迫切问题。提升农村公路的安全系数,不仅仅要求相关部门在制度建设、执法力量上下功夫,还要让现代交通文明理念深入人心,不能让安全理念的提升速度长期低于农村公路的建设速度,甚至停滞不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