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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阳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介绍

2012-08-15 02: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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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阳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介绍: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全市经济形势,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监测全市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研究宏观经济运行、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调控建议。加强对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情况的跟踪监测和分析。

(三)汇总分析全市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协调信用体系建设;提出社会资金导向政策建议;对社会资金进行综合平衡;负责企业债券的审核上报工作;拟定推动资本市场发展和促进融资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编制资本市场发展规划,协调企业上市工作。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研究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的政策建议,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五)承担规划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定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安排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市人民政府出资的建设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按国务院及省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推进全市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定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统筹城乡发展,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服务业发展战略,拟定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组织拟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规划,协调解决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问题。

(七)承担全市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调节的责任;做好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搞好资源开发、生产力布局和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及扶贫地区经济开发计划,引导和促进全市经济结构合理化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编制重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并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协调进出口总量计划;负责政府投资的基本建设物资采购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应急物资相关的储运设施建设项目管理;做好全市散装水泥推广使用、废金属的回收及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定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定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九)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全市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工作,具体负责第一产业、第三产业(不含房地产业)节能工作;组织拟定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研究起草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的实施意见。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标投标工作。

(十一)负责研究提出全市资源型城市转型规划及工作方案;建立资源开发补偿机制和衰退产业援助机制,负责汇总资源型城市转型和老工业基地改造工作的进展情况。

(十二)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拟定能源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山西省阳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编制4名,职数2名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政务协调、安全保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承办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及其他法律事务;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及培训工作;承担机关外事工作。

(二)国民经济综合科 编制2名,职数1名

组织研究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的相关问题;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的目标和政策;组织拟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与评估;组织编制和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负责组织重大课题的研究;监测分析全市经济形势和国内外经济发展变化,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提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发展的对策建议;组织编制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出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和平衡财政收支等经济调控的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监测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宏观经济运行中的相关问题。

(三)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科 编制2名,职数1名

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的制定和实施;组织开展和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负责综合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有关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安排全市铁路、公路建设项目;负责全市地方铁路、铁路专用线及煤炭集运站建设;负责交通运输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及信息化项目有关事宜;研究拟定全市信息化发展的总体规划,协调解决信息化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相关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所批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四)固定资产投资科(市政府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公室) 编制3名,职数1名

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资金来源及调控政策;编制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修订投资核准目录的建议;组织实施重大项目规划,布局并下达前期投资计划;审核市重大投资项目和省有特殊规定重大项目的开工报告;负责投融项目的后续管理;负责限额以上固定资产项目备案工作。负责市直部门、公检法司系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事宜;负责限额以上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审核及计划安排;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组织开展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跟踪检查相关行业和市县贯彻执行国家投资政策和规定情况;组织开展对国家、省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对违规问题,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负责相关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所批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五)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科 编制2名,职数1名

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协调有关重大政策;编制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国际国内投资合作事宜;全市全口径外债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按国务院和省政府规定权限,负责全市借用国外贷款、吸收外商投资、市外国内合作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审批有关事宜;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负责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中进口设备免(减)税确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指导目录;参与组织协调利用外资项目谈判及对外招商活动;会同财政部门确定全市及市级借债规模。负责有关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所批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六)农村经济发展科 编制2名,职数1名

研究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相关问题,提出全市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和体制改革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农科、农机、农村城镇化、农业产业化等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参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组织拟定本市享受西部地区开发优惠政策的规划、措施并协调实施;负责相关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所批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七)工业经济发展科(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 编制2名,职数1名

研究分析工业经济发展的相关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研究提出综合性政策和工业经济发展战略建议;统筹工业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重要工业品的预期调控指标;组织拟定本市享受国家振兴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优惠政策的规划、措施并协调实施;研究分析和协调服务业发展的有关问题,提出服务业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服务业发展战略、重大政策和规划;组织安排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研究提出全市经济结构调整的目标和发展规划,拟定经济结构调整相关政策;承担市经济结构调整领导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研究分析高新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态势,组织拟定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和产业关键技术开发工作;组织推动技术创新、产学研合作;负责相关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所批建议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环境与资源科 编制2名,职数1名

研究提出循环经济发展、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以及全社会节能减排的战略和政策建议;组织拟定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措施并协调实施;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负责全市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工作,具体负责第一产业、第三产业(不含房地产业)节能工作;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编制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主要城市环境质量指标计划等;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CDM)工作,负责碳减排交易权项目的组织实施与申报;承担本市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有关具体工作;承担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相关项目初步设计审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所批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九)社会发展科 编制2名,职数1名

提出全市社会发展战略,组织拟定和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全市科技、教育、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文物、政法、民政、残联、人力资源和社会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相关问题;参与卫生资源整合、布局设置、应对突发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体系方案的编制实施;研究大中专院校布局、结构调整,编制大中专院校招生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毕业生就业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相关问题;负责相关项目初步设计审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所批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十)财金贸易科 编制2名,职数1名

研究分析全市社会资金平衡;负责落实市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试点工作领导组及其办公室的具体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政府财政建设资金和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的筹措和使用政策,并协调组织实施;组织拟定财税、金融、证券、保险业规划;编制市级建设资金年度计划;研究提出直接融资和社会融资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债券发行、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等相关工作;负责市级政府建设资金及资产管理工作;协调信用体系建设;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组织拟定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变化提出计划调整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国家粮食、棉花和食糖等储备;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应急物资储备、调拨;负责全市应急物资相关的储运设施建设项目管理;拟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流通领域基础设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出口商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有关事宜;负责废金属回收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投标工作;研究制定促进全市资本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培育市内上市公司,协调有关部门共同促进公司上市及上市公司再融资等工作;协调开展公司上市融资咨询服务;推进各类基金和债券的发行融资工作;负责促进中长期信贷市场发展;负责资本市场业务培训及资本市场知识普及工作;负责相关项目初步设计相关审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所批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十一)能源经济发展科 编制2名,职数1名

研究提出能源开发利用情况,提出全市能源建设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性计划,提出相关体制改革的建议;监测能源发展情况,拟定能源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农村电网和农村能源发展;组织拟定新能源和其他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煤矸石发电、煤层气等能源管理,平衡全市能源供给,优化能源结构;负责能源节约和再生能源开发的工作;牵头负责全市采煤沉陷区治理和煤矿棚户区改造;负责相关项目初步设计审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所批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十二)市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编制7名(含主任、副主任)

1、规划发展科 编制(3)名,职数1名

承担资源型城市转型办公室的行政、会议组织等综合工作。指导、组织论证、综合平衡和衔接老工业基地工业振兴规划;研究提出建立资源开发补偿机制和衰退产业机制等方面的政策建议;负责汇总资源型城市转型和老工业基地改造工作的进展情况,并监督检查有关政策的执行情况。

2、项目推进科 编制(2)名,职数1名

研究提出全市资源型城市转型结构调整和优势产业发展以及重大工业项目布局的建议,审核安排重大工业建设项目及产业扶持政策,协调实施过程中的相关问题,推进工业结构优化升级。负责落实市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试点工作领导组及其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三)纪检组(监察室) 编制2名(含纪检组长),职数1名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政风行风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及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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