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永和县民政局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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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县民政局职能介绍:
1、负责贯彻执行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民政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和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县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2、负责全县性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年度检查工作;依照国家法规、政策,规范和监督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活动,查处其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非法组织;指导全县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活动;负责发放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标准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金;上报革命烈士和有关人员伤残等级情况;指导和管理全县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工作,承担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全县双拥工作。
4、负责登记全县退役士兵、复员干部、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安置。指导军地两用人才的培训、开发和使用工作。
5、负责组织协调救灾救济工作;核报灾情;拟定并组织实施减灾规划,开展减灾合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和扶贫济困等经常性捐助工作;审批、管理全县赈灾募捐活动。
6、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制度实施和管理工作;制定社会救助政策;研究提出标准;组织实施城乡贫困居民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
7、负责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开展村(居)民自治,推动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8、负责拟定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社会福利设施建设;监督落实社会福利企业扶持保护政策;承担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
9、负责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管理本级福利资金并监督使用。
10、负责拟定全县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承办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申报批工作。
11、负责地名命名、更名的申报;指导全县地名管理工作;依法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全县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编纂和审定。
12、负责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和边界纠纷调处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区划资料图册的管理。
13、负责指导全县婚姻登记管理工作;管理监督全县婚姻服务活动;指导查处违法的婚姻行为。
14、负责指导全县收养登记管理工作;承办全县收养登记。
15、负责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
16、负责指导全县殡葬管理工作;推行殡葬改革;负责全县公益性公墓的申报和管理。
17、负责管理省、市、县拨民政事业经费,指导、监督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
18、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永和县民政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永和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工作中心
负责全县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等工作。
(二)、永和县民政局社会救灾救济股
承办灾情的核实上报、帮助分管局长做好救灾款物的发放监督工作和募捐活动,指导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日常工作。
(三)、永和县民政局优抚财务股
承办重点优抚对象的定补抚恤金,核实发放工作,协助分管局长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做好各项优抚工作。负责管理民政专项款物的拨付、记帐,保证民政专项资金安全运行。
(四)、永和县民政局综合股
承办年度计划工作总结,廉政措施和各类文件的起草、审核和印制工作,做好各种文电的收发登记处理和归档工作,做好来信来访、提案议案的办理答复,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永和县光荣院
负责管理重点优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