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康市汉阴县纪委会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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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康市汉阴县纪委会职能介绍:
一、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和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党的其他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二、负责检查并处理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党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和党的其他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案件。
三、负责做出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表彰抓党风党纪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四、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全县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
五、会同县委、县政府各部门以及各乡镇党委、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六、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市监察局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乡镇政府及其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市政府、县政府颁布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
七、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乡镇政府及其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做出撤职及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九、调查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乡镇制定有关政府、法规的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变更或撤销下级行政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十、承办市纪委、监察局和县委、县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陕西省安康市汉阴县纪委会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办公室]负责委、局机关政务和事务工作;组织起草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腐败斗争和纪检监察工作计划、报告、总结、通知等文件和领导讲话;督办检查上级及常委会决定的贯彻落实,协调机关有关工作,协助常委处理日常事务,对系统办公室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负责文件的收发传递、打印保管、运转督办及档案保密工作;保管并使用委、局印鉴;负责委、局领导重大活动的安排;承办机关财务经费、固定资产、办公用房、办公用品;负责机关后勤服务、生活福利、职工住房、医疗保险保健、车辆管理、安全卫生、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普法教育及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案件检查室]负责调查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并提出处理意见;调查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县直各单位中由政府任命的工作人员违反政纪的案件,并提出处理意见;调查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协调、指导、督促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案件检查工作;配合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对案发规律、案件特点、预防对策等方面进行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办案经验;负责拟定案件工作的规章制度等规范性文件;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执法监察室]负责收集、综合和研究、上报行政监察工作的情况和信息;承办以监察局名义向县政府、市监察局请示、报告行政监察工作事项,并与政府各工作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联系;协助负责有关行政监察事务新闻发布、报道工作;负责局特邀监察员的聘请和联系工作;组织、协调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建议、提案的答复工作;负责对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的情况进行依法监督,提出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计划和建议;组织全县性重要的行政执法监察活动;负责对系统监察综合和执法监察的业务指导,负责督办重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组织协调反腐败有关治本措施的落实工作。
[信访室]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提供信访信息,筛选案件线索;督促、催办、审核转请下级纪检监察部门承办的检举、控告、申诉案件和其他重要的信访问题;承办部分上级要结果案件,直接和协助查办一些急待查明、易查易结以及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案件,处理群众集体上访等突发事件;对信访工作及信访反映的突出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有关信访工作的规章制度;对本系统的信访举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提供群众反映副科级以上干部廉政的情况;负责全县纪检、监察信访的统计上报和情况分析工作。
[审理室]审理县纪委、监察局直接立案查办的案件;审核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级部门党委(党组)及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报批或备案的案件;审理党员、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提出的复查、复议、复审、复核案件,受理乡镇党委、政府和本机关纪检监察室、信访室征求意见的案件;拟定审理、复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承办监察局行政诉讼中的应诉事宜,指导全县监察系统行政应诉的有关工作。
[干部教育室]负责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和纪检监察工作进行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及时反映工作动态,提出建议,制定宣传教育工作计划;负责对全县党员、国家公务员进行党风廉政教育,组织协调有关室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重大案件的新闻报导工作;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和本机关的纪检监察业务培训工作,制定培训计划,具体组织实施;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和干部培训工作。
[党风廉政室]负责综合分析全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和实施方案;承办科级领导干部家庭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工作;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制度执行情况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负责制奢工作;对违反规定、制度的典型案件会同有关室和部门进行查处;在委、局统一安排下,负责组织全县性或重要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对乡镇和县直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负责协调、指导、督办、查处责任追究案件;组织协调反腐败有关治本措施落实工作。
[纠风室]负责综合分析全县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的情况,提出纠正普遍性、倾向性不正之风的工作意见;履行县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的职责,完成市纠风办部署的各项专项治理工作;督促、检查指导各乡镇、县级各部门的纠风专项治理和行业作风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性纠风工作的检查活动和典型问题的查处;对典型的不正之风案件会同有关室和部门进行查处。组织协调反腐败有关治本措施落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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