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物价局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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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物价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价格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提出全县价格改革的计划及政策建议,起草地方性价格管理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价格改革方案。
二、研究提出全县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及价格宏观调控措施,建立和完善价格管理制度,参与价格相关的计划、财政、金融等经济关系的协调、调控工作,负责全县价格工作宏观管理和综合平衡。
三、贯彻执行国家关于重要生产资料、人民生活必需品和服务价格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省、市物价部门制定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负责制定、调整县管的重要商品和劳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房地产价格;贯彻执行国家指导价格商品的作价办法,合理安排各种差价和比价关系;按法定权限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实施决策听证。
四、组织全县物价监督检查工作,推行明码标价,打击价格垄断、价格欺诈和各种暴利行为,处理价格违法;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案件。
五、负责组织全县农产品、工业品、房地产、公用事业的成本和流通费用的调查分析工作,向有关方面提供调查资料。
六、负责建立价格监测和预警系统;建立健全全县价格信息网络,监测、预测市场价格动态,分析预报市场价格形势,并提出建议意见供决策参考。
七、负责全县价格鉴证、认证工作。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物价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价格和收费股
贯彻执行国家价格政策,按法定权限组织实施属政府管理的商品价格,研究制定作价办法建议、成本审核和调定价方案。按法定权限组织召开重要商品价格决策听证会,协商或参与协商各类价格在执行中的争议和纠纷。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监测分析,为政府价格决策提供依据和建议;负责重要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农产品价格的布点、采集、汇总、分析和预测市场价格动态工作;完成国家和省、市下达的市场监测任务,并按时上报监测分析报告;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开展价格信息咨询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全县价格监测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贯彻国家收费工作的方针、政策,依据管理权限,研究提出相关的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和制度;按法定权限负责审定全县范围内行政性、事业性、经营性收费标准。研究提出并上报市级以上管理的收费标准和公益服务价格的调整意见;按法定权限组织召开涉及重要收费标准价格决策听证会;管理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和《经营性服务价格收费证》的发放、变更、注销、年审等事宜;协调或参与协调各类收费争议和纠纷。
(二)物价检查所
负责宣传国家价格方针、政策和价格法律法规,开展全县价格检查业务培训;组织实施法定管辖权限内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负责全县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明码标价及价格和收费的公示工作;负责受理价格举报和投诉,依法查处各类价格举报案件;负责全县价格诚信工作,指导全县群众义务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开展。
(三)石泉县价格认证中心
受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仲裁机构的委托,负责办理刑事、民事、经济案件和行政执法案件中涉及标的物或无形资产价格鉴定、认证和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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