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财政局职能介绍
查字典公务员网
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财政局职能介绍: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职能部门制定的财政税收方针政策,并做好相关法规政策宣传工作。
2、根据本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拟定全县财政发展规划;参与制定全县重大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经济、配置资源、平衡财力的合理化建议;拟定和执行县级政府的财政分配政策。
3、拟定本县财政收入支出管理方面的地方性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依法报请立法机关批准或备案后监督执行。
4、管理本县契税、耕地占用税和其他政策性收费票证。
5、编制全县和县本级年度财政预算草案,执行县人代会批准的财政预算方案;编制全县和县本级年度财政决算;受县政府委托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和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全县和县本级年度财政决算情况。
6、管理国家拨入的转移支付资金和中央、省市拨入的各项专项资金;管理本县各项地方税收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及各类非税收入;负责本县契税、耕地占用税征管工作;负责对本县预算外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按规定权限审查和向上级报批地方税收减免等事项;筹集、调拨相关项目的县级配套资金。
7、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经营性、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及资源性国有资产的监管工作;管理国有资产处置、出让、经营收入。
8、承担全县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和管理职责。
9、负责全县干部职工工资、政权运转及其他公共财政资金的管理;负责政府投资的各类项目资金的管理;承担政府采购、会议结算的预算编制和支出管理工作。
10、管理全县国库资金。建立和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管理行政机关和财政供给经费的事业单位的银行账户设立、撤并工作;办理县级部门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业务;代理县本级预算单位会计核算业务。
11、承担国际金融机构和外国政府贷款、国债发行等政府性债务资金管理职责。
12、会同相关部门实施财政投资重点建设项目的编报、申请立项和资金争取工作;负责财信担保项目的审查、申报及资金运行的监管工作。
13、负责全县会计管理工作,承担全县会计从业人员后续教育培训工作和会计职称、会计从业资格、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考务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和工业企业财务会计工作;指导、监督本县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14、负责本县财政信息化及金财工程建设,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15、行使财政税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和财政资金运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职权。对政府规模以上重点工程项目委派财务总监;对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实施绩效评价;对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进行纠正和处理;对反映财政收支管理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16、按规定组织实施各项财税政策、财政管理改革,参与本县经济体制改革。
17、负责财政干部教育管理。组织指导全县财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财政信息调研和宣传工作;指导财政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
18、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财政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国有资产管理局:贯彻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的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细则;检查、监督执行情况,对违法案件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负责全县国有资产的监管、资产处置、产权出让、资产性收益收缴及管理;负责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产权界定、进行产权登记;对全县资产评估机构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全县企业、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及重要评估项目的立项和审核确认工作。
国库集中支付局:负责拟订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定和操作流程;负责国库集中支付信息系统的建设、维护和管理;统一发放预算单位的工资;统一办理预算单位的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资金、专项经费、往来资金和其他财政资金的集中支付;核定和结算各预算单位的备用金;办理集中支付资金收支业务的核算,向预算单位和财政部门提供资金活动情况;依据财政下达的年度预算和用款计划,监控单位预算指标及用款计划余额,并对预算单位实施财务监督;负责预算单位资金的安全管理;代理县本级预算单位的会计核算业务。
政府采购中心: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的日常工作;发布政府采购信息;负责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的具体工作;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政府采购项目进行论证和咨询,组织参与评标;建立和管理供应商库和评标专家库,确认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指导和监督行政事业单位组织的采购活动;负责政府采购领导小组授权的其他有关政府采购事务;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县农村综合改革调查研究和改革措施的组织实施;深化乡财乡用县监管和村财村用乡代管改革;承办有关农村综合改革政策的宣传、贯彻、执行及有关情况的收集上报工作;负责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项目的审核编制上报工作;承担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项目实施的督促检查及项目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乡镇政府和行政村的债务清理、统计、审查、核销的日常管理。
财政税收征收管理局:负责契税、耕地占用税政策法规的宣传、贯彻落实及契税耕地占用税管理办法的制定;负责全县契税耕地占用税的组织征收和管理工作;负责契税耕地占用税减免事项的申报审核和报批,并监督减免政策的落实;负责契税耕地占用税票证的领用、管理和缴销工作;负责契税耕地占用税政策措施的调研工作;指导乡镇契税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工作。
会议费结算中心:负责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批准的综合性重要会议各项标准的审核及承办工作;负责县委或政府分管领导审批的部门工作会议各项标准的审核工作;负责下达会议费控制指标,核定会议预算,确定会议地点,办理各项结算手续。
收费资金管理中心: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政府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征收、管理县级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负责县级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的会计核算工作;监督本县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收入收缴入库;参与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查处县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负责编制行政事业收费情况分析。
专项资金管理办公室(含一折通办公室):参与对本县基础设施建设、经济发展项目布局进行调查研究;参与部门拟定项目计划及相关的政策、制度和项目立项调研,并组织可行性论证;指导项目部门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进行项目申报;负责审定项目实施方案,下达项目资金指标,审核报帐资料,并对项目资金使用和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负责农业和基本建设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审核、编制项目资金年度财务收支和财务决算;负责项目库的项目储备和重点项目的争取工作;负责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折通发放管理工作。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更多信息请登陆查字典公务员教育陕西查字典公务员教育公务员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