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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卫生局职能介绍

2012-08-27 05: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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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卫生局职能介绍:

1955年碑林区成立,设第七科。1956年7月,更名卫生科。文革期间,我区卫生行政机构一度瘫痪。1968年6月,向阳(碑林)区革委会生产指挥部下设文卫组,11月改为教卫组。1971年8月设卫生科,负责卫生工作。1978年4月,碑林区卫生局正式成立,设业务股、人事股,同时代管公费医疗、爱国卫生及计划生育工作。1987年改股为科,同时增设人秘科。1993年机构改革,设办公室、业务科、人秘科、区爱卫办、区公疗办,行政编制15人。 年区域内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审批与监督工作交市上统一管理,2001年区属各单位公费医疗的管理和审批工作已交区劳动局。现碑林区卫生局除领导区属医疗卫生工作外,并对驻区医疗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审批区域内社会办医和个体诊所行医执照,监督其业务开展;负责区域内爱国卫生运动日常活动的组织实施;及区域内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的监督管理和疾病预防控制、计划免疫、妇幼保健等工作。

建区五十年来,我区卫生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区域内的医疗机构和区属医疗呈现出蓬勃发展态势。五十年代中期,经社会主义改造,我区仅有中山大街、骡马市、南关等十个联合诊所,从业人员大部分为祖传中医。经建区五十年的建设和发展,形成了区属医疗机构与驻区医疗机构和社会办医相互补充、共同发展,妇幼保健和疾控网络日益完善的良好局面。区属医院也得到了大的发展,经合并重组,布局更趋合理化,人员结构更加科学化,形成了老、中、青结合的医疗人员梯队,医疗资源的利用得到了最大发挥,并且经受住了非典、禽流感等重大疫情大考验。目前,区属医院4家,卫生防疫机构1家,妇幼保健机构1家,从业人员411人,医技人员365人,其中,高级职称20人,中级职称103人,初级职称242人。在医疗队伍进一步壮大的同时,医疗卫生服务领域进一步扩大,尤其是1997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开展以来,区卫生局已完成我区8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建立与规范工作,社区卫生服务在我区102个社区中覆盖面达100%。 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创建工作已通过省级验收,国家验收正在进行中。卫生局同时承担的创建国家艾滋病防治示范区等工作也在积极开展中。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卫生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党政综合办公室:机关事务、会议文档、信访宣传、党务工作、纪检监察。

劳动人事科:机构编制、人事劳资、继续教育、执业管理、法人登记、卫生人才服务。

业务科:医疗机构及医疗市场监管、医疗事故鉴定、社区卫生服务、卫生统计、母婴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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