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安市质监局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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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西安市质监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负责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技术规范工作。
(二)负责质量宏观管理工作,推进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国家质量振兴纲要,推进名牌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三)负责全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和纤维质量监督检验工作;负责产品质量仲裁的检验、鉴定;组织开展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按分工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组织协调全市打假活动。
(四)负责全市食品、食品相关产品及化妆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五)统一管理全市标准化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组织制定、修订、审批、发布农业地方标准(含标准样品),管理企业标准备案;负责管理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工作,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负责进出口设备、引进技术项目的标准化审查;归口管理全市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六)负责全市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组织实施量值传递和强制检定以及计量校准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七)负责全市质量认证工作;负责对在我市生产、销售或者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强制性认证产品实施监督管理。
(八)承担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的责任。负责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工作的监督管理。
(九)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发展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重大科研和技术引进工作;负责相关专业的执业资格管理工作。
(十)负责本系统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陕西省西安市质监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访、接待、计划生育和后勤服务等工作。
(二)组织人事处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出国政审、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综合考评工作。
(三)政策法规处
起草有关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拟订全系统执法工作的内部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政策咨询工作;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的审核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四)计划财务处
拟订全系统计划、财务和基本建设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财务和所属单位的财务审计、监督工作;负责全系统管理各类资金、国有资产、基本建设工作;负责政府采购相关工作。
(五)质量处
组织实施国家质量振兴的政策措施和全市质量奖励工作;负责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负责全市名牌发展战略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质量认证工作;负责对在我市生产、销售或者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强制性认证产品实施监督管理;负责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有关事宜;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并提出整改意见;负责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
(六)标准化处
贯彻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并依法对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市农业地方标准的立项、审查、编号和发布;指导工业、农业、服务业标准化工作,受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进出口设备、引进技术项目和技术改造的标准化审查工作;归口管理全市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七)计量处
贯彻执行计量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量值传递工作和计量校准工作,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体系;负责市级计量标准的建立、考核;负责全市法定计量单位的推广工作;负责计量器具制造、修理许可证的发放;负责计量授权和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工作;监督管理全市商品量计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监督管理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校准机构和社会公正计量机构及计量检定人员的资质资格。
(八)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
贯彻执行有关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负责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维修、改造等环节的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受理特种设备案件投诉,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有关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工作;负责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工作的监督管理。
(九)监督稽查处
拟订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的工作制度;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通报抽查结果;负责对在质量监督抽查中不合格企业的处理和整改;组织产品质量的仲裁检验和鉴定工作;负责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对质量技术方面大案要案的督办;负责全市产品质量的专项整治和专项执法检查;负责全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格的管理;承担市打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食品生产监管处
负责全市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许可管理工作;负责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调查处理全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安全事故;负责化妆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工作。
(十一)科技处
编制全市质量技术监督事业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管理科研开发、技术引进、技术改造、成果推广、项目申报和科研成果评审、奖励工作;监督管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质量技术监督的统计工作。
(十二)离退休人员服务处
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十三)监察室?
宣传贯彻中央和省市有关纪检监察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党风廉政、行业作风建设的教育;负责系统纪律检查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受理有关投诉举报,并进行调查处理;负责查处违法违纪案件;负责系统人员的廉政考核和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系统治乱减负工作。
(十四)机关党委?
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和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负责机关党组织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和机关文化建设办公室工作;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依照章程开展工作。
(十五)市局团委
西安市质监局团委工作由组织人事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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