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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西安市地税局职能介绍

2012-07-04 04:07:48
查字典公务员网

陕西省西安市地税局部门职能:

(一)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税收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承担地方各项税收及省政府指定的社会保险费、基金的征收与管理职责。

(三)负责税收工作调研,负责税源管理和纳税评估,提出运用税收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的建议,处理在税收管理中遇到的政策性问题;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税收减免有关事宜。

(四)监督检查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五)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系统纳税服务体系建设,落实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规范纳税服务行为,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负责组织税收宣传。

(六)编制、分配和下达地方税收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税收会计、统计核算工作,考核计划执行情况。负责普通发票和票证管理。

(七)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制定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

(八)负责地方税务反避税工作,组织实施反避税调查,负责涉外税收管理工作。

(九)负责税务稽查、税收检查工作,规范和整顿地方税收秩序。

(十)负责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管理等工作;负责政治思想工作、党群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基层建设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及行风建设。

(十二)承办上一级地方税务局和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陕西省西安市地税局内设机构部门职能:

(1)办公室

负责起草和审核市局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等工作;负责税收宣传、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报道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公务接待等其他行政事务;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

(2)政治部

负责机关和系统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工资管理、专业技术职务和公务员管理工作;负责下一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管理、考核及监督等工作;负责本系统基层建设;组织实施机关和本系统目标责任考核和奖惩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负责市局党委日常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政策法规处

拟订并组织实施本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方案;组织协调涉及多税种、综合性税收政策的落实工作;组织开展综合性税收政策调研;承担本级地税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对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牵头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及规范税务行政审批工作;办理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参与有关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

(4)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负责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在本系统的贯彻实施,组织落实税收征管规范性文件;负责综合性税源管理,组织实施纳税评估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税收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地方税务登记、税收发票、账簿、凭证、纳税申报和税收资料管理;负责征管质量考核;拟订本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的总体规划,承办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中业务需求整合和流程优化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5)流转税处

组织实施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政策和问题进行调研、解释和处理;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和检查;依法办理减免税有关事项;负责指导、协调和检查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家(地区)间税收协议、协定(安排)的执行;负责非居民税收管理;研究拟订反避税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和操作规程;指导全市关联申报工作,组织实施特别纳税调整工作;组织市内区域、行业联查和大型跨国公司的反避税检查,参与全省反避税联查;组织实施全市重大反避税案件的调查工作。

(6)所得税处

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具体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组织实施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评估、分类管理工作;指导所得税的日常管理和检查;依法办理有关税前扣除和减免税事项;参与有关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

(7)财产和行为税处

组织实施资源税、车船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等税收业务管理,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政策和问题进行调研、解释和处理;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和检查;依照税法规定办理有关税收减免的具体事项。

(8)基金处

负责省、市政府决定由地税机关征收的社会保险费及各类基金的征收管理工作,制定有关征管制度及实施细则;负责本系统保险费及基金的计划编制和任务下达,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系统社保费和各项基金收入预测、统计和分析,编制社保费和基金收入报表;配合财务部门计算、兑付社保费和基金劳务费。

(9)税源处

负责本系统税收计划的编制和任务分配;负责税收会计和税收票证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地方税收数据管理、统计分析评价,编制地方税收会计、统计报表;负责对地方税重点税源的监控,税源资料的调查和测算;开展税收能力评估和税收宏观分析;组织对税收政策执行结果的分析研究。

(10)财务和审计处

负责本系统经费、财务、基本建设、国有资产和政府采购工作;落实地方税务系统财务制度,监督检查各项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执行情况;审核汇编本系统的财务预算、决算,办理各项经费划拨;承担本系统税务服装的管理工作;组织落实地方税务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组织实施财务收支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工作,指导、协调本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

(11)信息处

负责组织落实税收信息化建设规划;负责建设、管理和维护信息化基础设施,负责税收业务信息化应用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负责网络建设和安全工作,负责信息化培训工作;承担省局数据处理副中心的有关任务。

信息处下设综合科、系统保障科、开发应用科、网络安全科、政务信息科、数据采集科。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本系统宣传教育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税务文化建设;承担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统战工作;承担机关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考察工作及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本系统党群工作。

监察室(与纪检机构合署)

组织落实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协调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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