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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恩施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职能介绍

2012-10-24 04: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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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恩施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

(二)组织开展民族宗教课题的调查研究,掌握动态,提出政策性建议和意见。

(三)贯彻执行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民族宗教政策,协调民族关系,办理有关保障少数民族各项权益的事宜,促进各民族间的平等团结、互相合作,维护社会稳定。

(四)参与市委、政府制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研究制定我市改革开放、发展经济的特殊政策和措施,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民族专项贷款、专项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管理;负责民族经济政策的调查、检查、落实工作。

(五)参与市委、政府研究我市少数民族教育、文化、艺术、卫生、体育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相关意见及建议,承办相关事务。

(六)负责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完善、落实国家对少数民族及民族地区的优惠政策。会同组织、人事、统战部门做好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工作。

(七)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各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利,保护宗教人员从事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开展正常的宗教活动,防止、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

(八)依照有关政策管理民族成份。

(九)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湖北省恩施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1、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会议、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资、文秘、档案、保密、信访、机关文明创建、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机关政务、事务、行政管理的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工作;承办局机关党务、群团方面的具体工作;负责组织接待民族宗教方面的学习、参观、考察事宜;负责组织民族宗教理论政策问题的综合研究,起草本局的重要文稿。

2、经济科

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经济扶持政策;参与研究制定民族经济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措施;负责上级有关部门对我市进行的对口支援以及经济技术协作工作的协调;负责完成上级民族宗教部门布置的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综合统计与分析;向上争取政策、争取项目、争取资金;会同有关部门推动民族扶贫与开发工作;负责对民族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3、政法文教科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民族文化、教育、体育、卫生事业的政策与法规并参与拟定相关的政策、法规以及规划;参与研究拟定我市民族经济发展规划以及有关政策措施;参与调解民族纠纷,办理有关保障少数民族各项权益和处理民族关系方面的有关事务;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代表人物的政治安排工作;调查全市民族教育状况,协助有关部门办好民族中小学;参与民族教育、卫生等专项经费的分配管理;负责民族文化、古籍整理工作。

4、宗教科

贯彻执行和监督检查党和国家的各项宗教法规、政策的落实;负责全市天主教、基督教、佛教、道教等宗教场所的依法管理工作;依法加强对全市宗教事务的管理,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对策性意见;负责全市宗教团体、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活动场所的登记、年检和管理工作;负责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宗教界上层人士的政治安排;督促检查国家有关政策的落实,依法保障宗教团体的合法权益;处理有关宗教团体的涉外事宜,指导教会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教会和自治、自养、自传的方针,抵制境外敌对势力的渗透;配合司法部门揭露和打击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和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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