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仙桃市计划生育局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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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仙桃市计划生育局职能介绍:
(一)根据中央、省委和省政府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仙桃实际,拟定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规定,协调有关部门制定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措施。监督、检查有关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对各地和市直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二)开展调查研究,掌握计划生育工作动态,进行信息交流和评价,向市委、市政府报告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对出现的新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负责对各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和考核验收。
(三)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人口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人口计划;负责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参与全市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开展人口发展的预测工作。
(四)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会同宣传、新闻、文化等部门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社会舆论宣传。
(五)综合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优生优育、生殖保健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对避孕药具发放进行监督管理;检查和指导各地计划生育服务站工作。
(六)负责省、市财政拨付的计划生育事业费预、决算;编制全市计划生育药具供应计划,监督、检查药具的供应与管理,指导计生系统财务工作;监督、检查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使用工作;负责管理系统内国有资产。
(七)指导计生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全市计划生育干部培训工作;负责管理局机关及其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工作。
(八)组织病残儿童体检和体内二孩的考核、鉴定、核准或审批工作,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独生子女奖励优惠政策。
(九)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工作。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湖北省仙桃市计划生育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负责组织实施局办公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综合协调各科室的工作关系;负责起草重要报告和综合性文件;负责局机关及其直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和离退休人员管理;负责会议组织、文秘档案、机要保密、政务信息、提案办理、行政管理、基建后勤、来客接待及机关保卫工作。
(二)财务科
负责编制全市计划生育事业经费预、决算,指导计生系统财务工作;负责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制定计划生育财务规章制度,监督、检查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使用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其直属单位的经费和国有资产管理。
(三)规划统计科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中、长期人口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对各地人口计划执行情况乾地检查评估;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工作,拟定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并负责监督实施、考核评估、结帐兑现;负责组织人口与计划生育的专题调查和抽样调查,抓好已婚育龄妇女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四)政策法规科技药具科
研究和拟定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规定,开展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和制定有关政策提供依据;监督、检查各地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和《湖北省计划生育条例》的情况,负责计划生育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农村独女户二孩审核发证、病残儿鉴定和其它条件生育二孩的考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人口问题进行综合性、前瞻性研究;对各地贯彻落实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的情况进行检查督办。
监督检查各地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的情况;配合省计生委组织开展计划生育科学研究工作,监督检查各地严格执行节育手术常规情况;负责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工作,加强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对象的管理和服务;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检查各地落实节育措施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对避孕药具和节育技术的推广、使用进行管理、监督;负责制定计划生育药具供应计划,检查指导药具供应管理工作;开展计划生育科技优质服务,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优生优育、生殖保健工作。
(五)宣传教育科
制定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规划;检查、指导、组织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全市计划生育干部的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规划,指导全市计划生育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六)市直计划生育办公室
负责市直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工作,拟定市直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负责办理市直人口一孩《计划生育证》、《独生子女证》以及二孩生育计划的申报与考核;督促落实独生子女奖励政策;负责市直单位计划生育专(兼)干的业务培训,对育龄人群进行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
(七)信访科
负责来信来访接待、案件查处和信访档案管理工作。
纪检(监察)、工会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