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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仙桃市卫生局职能介绍

2012-10-19 02: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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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仙桃市卫生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制定全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战略目标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提出全市区域卫生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市卫生资源配置;研究制定全市农村卫生和社会卫生服务规划及政策措施;研究制定全市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

(三)负责全民健康教育;制定对人群健康危害严重的疾病及地方病的防治规划和防治措施,组织开展对重大疾病和地方病的综合防治。

(四)负责全市医疗行政管理,研究指导全市医疗机构运行机制的改革;实施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执业许可制度;组织实施国家医疗质量标准、技术标准、服务规范和卫生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五)依法监督管理全市输血工作;管理全市血站、单采血浆站及临床用血质量。

(六)依法制定全市妇幼卫生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管理全市妇女儿童卫生保健和婚前保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优生优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

(七)监督管理传染病防治和全市食品、环境、职业、放射、公共饮水及学校卫生工作;组织制定全市食品、化妆品等与健康相关的产品质量管理办法和措施,并会同有关部门搞好管理工作。

(八)研究拟定全市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重点医药卫生科研攻关,指导医学科技成果的普及应用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卫生专业技术队伍建设,配合人事部门做好卫生技术职称评审工作。

(九)贯彻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制定全市中医事业发展规划,管理全市中医、民族医和中西医结合工作。

(十)负责管理全市医疗救护工作,组织调度全市的卫生技术力量,会同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重大突发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置,抢救伤病员,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发生和蔓延。

(十一)指导和协调全市血吸虫病防治工作。

(十二)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湖北省仙桃市卫生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协调机关政务工作,制定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综合性政策调研,拟定全市卫生工作政策措施;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建议提案办理、机关财务、信息、国有资产管理以及信访、安全保卫工作。

(二)人事科教科

负责局机关、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调配、干部考核任免、劳动工资、保险福利及老干部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认定和职称评聘管理工作;指导乡镇卫生单位的人事、劳资工作;负责管理全市卫生系统干部职工的人事档案。

制定全市医药卫生科学研究规划,组织全市医药卫生科研项目的立项工作和重点攻关;参与组织科研成果的评审、鉴定、推广、应用交流和奖励工作;制定全市卫生职工教育培训规划,承担人才培养和交流工作。

(三)计划财务科

研究拟定全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区域卫生规划工作,指导与协调全市卫生资源配置;编制市级卫生财务预算、决算并负责市级卫生经费的管理工作,拟定卫生财务管理规章并监督实施;研究提出卫生服务价格建议;组织监督实施卫生装备的国家标准;协调监督国外卫生贷款在全市的立项与实施工作。

(四)医政科

负责全市医政管理工作;负责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核报批、注册登记和医疗质量、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拟定医疗机构的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监督实施医疗机构的国家技术标准、医务和员职业道德和服务规范;研究指导医疗机构改革;依法监督管理全市输血工作,负责临床用血质量的管理;负责全市临床检验和临床药学管理工作;组织对全市重大医疗事故、医疗纠纷的技术鉴定和调查处理。

(五)防疫保健科

拟定全市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慢性非传染疾病及学生常见病等与公共卫生相关疾病的防治规划和措施,组织对重大疾病、地方病的综合防治;组织调度全市卫生技术力量,对重大突发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病情的发生和蔓延;依法统计、报告疫情;组织实施儿童计划免疫工作。

(六)卫生监督科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组织管理卫生法制宣传和执法人员培训工作;监督管理传染病防治和食品、职业、环境、放射、公共饮水和学校卫生,组织制定食品、化妆品等与健康相关的产品质量管理办法和措施;对有关职业从业人员实施健康许可证制度;指导和协调全市卫生监督机构的建设;查处卫生违法案件。

纪检(监察)、工会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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