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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天门市档案局职能介绍

2012-10-17 05:10:36
查字典公务员网

湖北省天门市档案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1、协助局馆领导管理机关政务。

2、制定调研计划,承担综合性调研工作。

3、组织制定全市档案事业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4、起草综合性文件,审核局、馆发文。

5、负责全市档案、方志事业统计。

6、负责机构编制、人事劳资、文秘档案、机要保密督办、资料管理、会务、财务、接待等行政后勤工作。

7、负责局(馆)机关的思想政治教育以及精神文明建设。

8、承担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组织工作。

9、协助抓好党务、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

二、档案业务监督指导科

1、负责对全市档案馆、室业务的宏观管理,制定各级各类档案馆网规划,档案馆室和企事业单位档案业务规章。

2、指导、监督、检查、评估市直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开发区、重点工程,乡镇档案业务工作。

3、负责专业档案工作,组织市直专业管理部门制订各种专业档案管理规定、办法。

4、负责科技档案和省属在本地科技事业单位档案业务指导、监督工作。

5、负责档案干部队伍的业务培训。

三、法制宣传科

1、负责地方性档案法规和规章的起草、审查报批工作。

2、监督、检查档案法规的执行情况。

3、负责档案法规行政复议及应诉、管理和查处违反档案法规的行政案件。

4、负责全市档案执法队伍建设、协调与其他执法部门在档案事务上的关系。

5、负责档案登记工作,档案工作标准化,组织档案行业标准的申报、立项、报批等工作。

6、负责全市档案宣传,制定宣传教育科研和科学技术研究计划及发展计划。

7、组织主办档案工作大型会议、展览。

8、负责与宣传、新闻部门联系,进行《档案法》社会舆论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

四、档案管理科

1、负责本行政区域档案资料的接收、收集、整理、编目、鉴定、统计和划控,负责档案的九防工作。

2、负责征集散失在民间具有天门特色的珍贵档案和史志等资料。

3、负责档案资料利用的接待、咨询、查借阅、复制、摘抄、出具档案证明。

4、负责档案资料利用登记、统计、和效益分析。

5、经授权依法分期分批向社会开放档案,公布档案。

6、负责市馆库区安全保卫和库房温湿度测控、安全监测、消防报警、自动灭火等工作。

五、档案信息开发科

1、负责馆藏档案研究,编纂工作,有计划编辑出版档案史料。

2、负责馆藏的著录、标行和检索工具的编制工作。

3、建立全市民国档案、明清档案、革命历史档案三个目录信息库,并向全省各档案目录中心填报目录。

4、组织编制市内档案专题目录。

5、做好对上对下的信息上报、传递工作。

6、做好档案专题资料编辑和档案信息的深层次开发。

7、负责全市档案馆室的装具指导管理工作。

六、地方志总编室

1、负责《天门市志》的续修工作。

2、负责方志编辑的理论研究工作。

3、指导乡镇志、部门志、专业志的编写工作。

4、编辑出版《天门年鉴》。

5、为《湖北省志》、《湖北年鉴》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志书、专题,提供资料和稿件。

6、抓好方志工作队伍的业务培训。

七、出版发行科

1、负责档案、市志、年鉴资料的出版发行工作。

2、组织好全市的读志用志活动。

3、搞好国家、省有关档案、方志方面的业务报刊的征订发行工作。

4、学习的形式。坚持三集中、四结合,即:集中人员、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通读原文和重点辅导相结合,讲座与交流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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