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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随州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职能介绍

2012-10-17 11: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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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随州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文化、体育、新闻出版、文物、版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拟订全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文物、版权事业发展规划及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体育、新闻出版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和产业发展。

(三)指导、管理全市文化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参与组织全市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推进全市文化艺术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规划、指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规划、指导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拟订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指导、管理全市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拟订全市文化市场发展规划,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全市文化艺术经营活动(包括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行业监管;负责全市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的前置审批工作,负责对全市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拟订全市动漫、网络游戏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动漫、网络游戏产业发展;指导全市对外文化交流和对外文化宣传工作,组织实施大型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四)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进《全民健身条例》的实施,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全市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的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研究和平衡体育运动项目设置,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全市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承担全市举办的国际、国内、省内重大比赛的指导、组织协调,指导参加省级以上综合运动会的组织管理及统筹安排,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性的体育竞赛工作。

(五)监管出版活动,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负责对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的监管;负责对新闻出版单位进行行业监管,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负责出版物内容监管;贯彻落实国家、省对出版物市场的宏观调控政策,对出版物市场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扫黄打非行动;负责对全市互联网出版活动和开办手机书(报)刊、手机文学业务进行审批和监管;负责全市印刷复制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著作权行政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

(六)指导、协调全市文物保护、管理、抢救、调查、钻探、发掘、研究、宣传等各项工作;申报全市文物发掘、保护、维修项目,制定工程实施方案,并负责工程的监督检查;审核和申报全市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和管理;对全市文(博)物开放单位进行检查指导;指导、协调全市文(博)物建设和保护工作;监督检查文物经营单位的购销活动;对全市文物市场和文物对外交流实行调控和宏观管理;查处文物保护违法行为;检查指导各级文物、博物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七)统筹规划并实施文化艺术、体育、新闻出版、文物、版权管理的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负责文化艺术、新闻出版、文物、版权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及行业的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八)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湖北省随州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重要报告和综合性文件的起草;组织全局性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牵头局系统目标责任制管理和制订实施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负责公文处理、档案管理、环境卫生、机要保密、议(提)案办理、来信来访、信息简报、联络接待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管理;负责局机关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全局重大活动相关事宜的联络、协调工作。

(二)政工科。

拟订文体系统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奖励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的人事档案、干部管理、任免、考核、奖惩、干部的业务培训、执法监察、廉政建设、工作纪律、工作质量的监督考核;负责本部门的政府法制工作,办理由本部门受理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负责纪检监察和行风建设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人事管理;负责对外文化、体育、新闻出版、文物等交流,出国、出境、留学人员的政审(申报)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的党群、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和综合治理工作。

(三)文化艺术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科。

拟订文学艺术事业、社会文化事业发展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及相关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和地方性文艺品种,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文艺作品和代表国家、省级、市级水准及民族、地方特色的文艺院团,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指导、协调全市性艺术展演、展览以及重大文艺活动;指导、协调重点文化艺术科研项目攻关及重大成果推广;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人文化工作;指导图书馆和文化馆(站)事业;指导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和古籍保护工作;指导基层群众文化活动,指导村级文化活动室和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承办国家级、省级和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的申报与评审工作;组织实施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性重大社会文化活动;负责全市对外文化交流联络工作。

(四)体育科。

拟订全市体育发展规划和体育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指导和推动学校体育、农村体育、城市体育及其他社会体育的发展;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指导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指导全市体育训练、竞赛、优秀运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市举办的重大比赛的指导、组织协调,负责参加省级及以上综合性运动会或单项竞赛的各项组织工作;指导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指导开展青少年业余训练及相关活动。

(五)新闻出版科(挂市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牌子)。

制定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的重要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管理全市新闻出版(版权)、图书、报刊和电子出版物市场,组织查处非法出版活动和非法出版物;负责市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监督管理全市印刷行业;负责全市著作权的管理工作,依据有关法规、规章,负责全市新闻出版行业有关审核报批工作。

(六)文物科。

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文物工作总方针和有关法律、法规;研究、指导、协调全市文物的保护管理、抢救、调查、钻探、发掘、研究、宣传等各项规划和业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文物保护的重大问题;参与检查和处理文物失盗、破坏、投机倒把等违法案件;检查、指导各级文物、博物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文物展览和科学研究,以及对外文物交流等文物利用工作的组织和指导。

(七)市场科(产业科)。

承担全市文化、体育、文物市场管理职责;拟订全市文化、体育、文物市场管理办法和措施并监督实施;研究文化、体育、文物市场发展态势;管理全市音像制品的批发、零售、出租工作,负责音像制品的进口管理和音像制品内容的鉴审工作;审定体育经营活动单位的从业资格;管理对外文化、体育、文物交流市场,指导全市文化、体育、文物市场的稽查,负责查处文化体育市场的各类大案要案;拟订全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文物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文化、体育、新闻出版、文物企业的改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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