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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宜昌市科技局职能介绍

2012-10-16 0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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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宜昌市科技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市科技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研究提出全市科技发展战略规划,确定全市科技发展的布局和优先发展领域,组织编制全市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推进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编制和组织实施市级科技计划;组织推进全市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

(三)负责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负责市级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科技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优化配置的政策措施。

(四)组织提出全市高新技术及产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及相关政策措施,牵头组织推进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牵头组织高新技术企业及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申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申报工作。

(五)研究提出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计划,推进科技创业投资体系的建设。

(六)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政策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农业科技园区建设。

(七)负责全市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科技统计和指导全市技术市场管理工作。

(八)组织实施全市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负责全市有关国际科技交流、合作项目的审核工作。

(九)组织拟订全市科普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合理配置科技人才资源的政策措施。

(十)负责协调科技部门对口支援三峡库区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市软科学研究、科技信息管理工作。

(十一)为大企业、项目建设提供直通车服务。

(十二)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湖北省宜昌市科技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负责组织起草有关重要文稿;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文书档案管理和信访、保密、政务公开、督查督办等政务工作;负责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负责科技宣传、信息、史料编修工作,承担相关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和行政后勤管理工作;负责科技进步考核组织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挂行政审批科牌子)

拟订全市科技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推进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草拟有关规范性文件;承办相关科研机构组建和调整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市级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的审核工作;组织实施全市软科学研究计划;组织有关科技发展的重大调研;组织拟订全市科普工作规划,负责科普统计工作;研究提出合理配置科技人才资源的政策措施;负责局依法行政有关工作;负责全市科技人员培训;按照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的要求,负责本机关行政审批事项的集中受理、全程协调服务和跟踪督办,对其中一般性的行政审批事项及即办件直接办理审批手续。

三、发展计划科(挂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牌子)

组织编制、协调、实施全市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和科技经费管理办法;提出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政策建议;负责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省级工程技术中心推荐工作,负责市级工程技术中心和重点实验室认定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议;组织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申报工作;负责市级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和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审查申报工作;拟订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社会发展领域重大科技专项计划、技术创新计划和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促进生物医药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工作;组织推进全市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负责科技统计工作;承担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财务科

编制归口管理的各项经费的预算和决算,并监督预算的执行;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并对直属单位的财务进行监督;参与拟订市级科技投入政策措施和科技经费管理办法;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五、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

拟订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研究提出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推进科技创业投资体系建设;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化贷款贴息项目计划;组织实施相关领域重大科技专项计划、技术创新计划和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组织指导实施工业领域科技创新工程,引导传统产业的技术升级和技术创新工作;牵头组织推进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的审查申报工作;指导高新技术服务体系建设。

六、农村科技科

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农业重大科技专项计划、技术创新计划和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推进农村科技进步和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指导全市农业科技园区建设;负责协调科技部门对口支援三峡库区的有关工作。

七、科技成果科

承担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负责社会力量设奖登记与管理工作;负责科技成果登记、评价(鉴定)、保密、推广、技术进出口等的组织管理工作;组织申报国家和省级基础研究计划和有关专项科学研究计划;拟订促进技术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市技术市场管理工作。

八、对外科技合作科

组织实施全市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负责全市有关国际科技交流、合作项目的审核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级和市级有关对外科技合作计划、科技兴贸计划;管理和组织实施国外科技援助项目;参与科技利用外资和科技产品出口相关工作;承办涉港澳台科技合作与交流事宜;按授权承担科技出国团组的审核工作;参与对外科技宣传工作;组织、协调产学研相关工作。

九、人事科(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与其合署办公)

承担局机关、直属单位的干部队伍建设和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科技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组织申报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工作;承担市自然科学系统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十、纪检监察室

监督检查本局及所属系统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遵守、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协助本局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监督检查本局及所属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执行情况;受理对检查、监察对象的控告及其申诉;完成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本剧党组、行政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离退休干部科

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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