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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宜昌市审计局职能介绍

2012-10-15 04: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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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宜昌市审计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日常政务,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有关文件起草,管理机关文书、机要保密、档案、保卫、信访等事务工作;管理局机关财务收支工作;承办市人大建议、政协提案,联系特约审计员;负责指导全市审计机关计算机技术应用及管理;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驻在社区共建、城乡共建(新农村联系点)工作。

二、人事科(机关党委办公室与其合署办公)

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人事管理工作和出国出境考察培训的政审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助管理县(市、区)审计机关负责人,并协调办理其任免手续;组织指导全市审计系统的教育培训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综合审理科

负责全市审计调研工作,对全市审计工作指导思想、重点项目、方法措施及有关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负责全市审计工作计划协调管理,研究编制全市审计工作规划,根据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要求协调安排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进行检查;负责起草各类审计综合报告、文件、材料,编发审计内部信息;组织指导全市审计情况综合分析、对外宣传、信息反馈工作,为领导决算提供分析资料;负责指导全市审计统计和信息工作,并进行审计统计资料分析。

承担有关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的调研、起草、协调、报批工作;研究财经审计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提出推进全市审计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的意见建议;对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核;审理(复核)市审计局审计项目;检查下级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市审计局监督的对象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按规定召开审计听证会;承办局机关有关业务会议;组织实施审计系统依法治理工作和普法教育;指导全市审计综合和法制工作。

四、审计执行督查科

负责审计决定、审计整改建议的督查落实,负责执行处理处罚事项、检查被审计单位自行纠正落实审计建议的事项,跟踪落实审计移送处理事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事项,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被审计单位的意见,负责审计回访,推进审计问责,提出改进审计工作的建议。

五、财政审计科

提出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市直部门预算执行的审计总体方案,汇总审计结果;负责审计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市地方税务系统税收征管情况、中央金库宜昌市分库办理的市级预算资金的收纳拨付情况、县(市、区)级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审计;负责审计市财政局、市地方税务局等部门及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状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指导全市财政审计业务。

六、行政事业审计科

负责审计与市级财政有拨缴款关系的市人大机关、市政协机关、市法院机关、市检察院机关和政党组织、社会团体的财政财务收支;负责审计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指导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审计业务。

七、经贸审计科

负责审计市政府有关部门及下属系统的财务收支;根据有关法律和市政府规定,对市属国有重点大型企业进行审计监督,组织对其他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的审计监督;组织对企业内部审计的指导和监督;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指导全市经贸审计业务。

八、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科

负责审计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负责审计由市政府主管部门管理和受市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农林水利、资源环保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负责审计市以下政府管理的农林水利、资源环保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指导全市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业务。

九、社会保障审计科

负责审计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负责审计由市政府主管部门管理和受市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收支以及各项社会福利、救灾救济、扶贫开发、优抚安置和社会捐赠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负责审计市以下政府管理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指导全市社会保障审计业务。

十、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规定,对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概预算执行和决算的审计监督,组织对国家投资的其他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审计市投资公司的财务收支,组织对国有施工企业的审计监督;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指导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业务。

十一、金融外资运用审计科

根据审计署、审计厅组织、授权,审计在宜国家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期货公司的财务收支、资产、负债和损益状况;负责审计地方银行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财务收支、资产、负债和损益状况;审计在宜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援助和赠款项目的财务收支;提供在宜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援助、贷款项目的审计公证报告;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指导全市金融、外资运用审计业务。

十三、监察室

市审计局监察室是市纪检监察机关的派驻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按照《行政监察法》规定,监督检查局机关工作人员及其所属系统内工作人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执行人民政府和局党组的决策、决议情况;开展行政效能、效率、廉政建设的监督检察;开展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廉洁自律教育;协助局党组完善机关内部预防和治理腐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制度、措施,大力纠正不正之风,切实维护机关的政治纪律;受理对检查、监察对象的控告及其申诉,调查处理检查、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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