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黄石市人事局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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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黄石市人事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公务员管理科
负责全市国家公务员队伍管理工作,贯彻国家、省关于国家公务员吸收录用和职位分类、考核、职务升降、职务任免、转岗、竞争上岗、纪律、奖励、惩戒、回避、申诉控告、辞职辞退等有关规定;综合管理全市国家公务员职位的设置并负责科级以下领导职数和相关非领导职数的审批;综合管理表彰奖励工作;承办市政府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人事任免议案和市政府批准任免的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手续;管理市直机关和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承办市直行政机关和有关单位新进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国家公务员的考试录用和审批工作;负责市直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科
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深化职称改革的方案和职称工作政策法规;负责全市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外语、经济、会计、计算机软件等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负责统一组织全市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各类专技职务人员的任职资格审批工作,承办各类各级职称考试成绩和专业技术证书的核准、审验工作;负责市直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和聘后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市各系列(专业)初、中级职务评委会及受省职改办委托管理市卫生、教育两个高级职务评委会的建设工作;承办市职改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负责高级专门人才的规划、培养工作;负责新世纪人才工程和农村人才资源的开发工作;负责国家、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享受国家、省政府特殊(专项)津贴专家的推荐以及市级专家的选拔与管理工作;负责各类专家津贴的发放工作;负责博士后科研产业基地(站)的管理协调和博士后产业基地的报批与管理工作;负责留学人员回国来黄安置和有关科研经费资助的审批与管理工作;承办因公出国(境)人员政审和流动人员出国(境)政审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家属农转非的审批工作;负责综合管理黄石高级专家人才库建设。研究拟定事业单位职员管理的规定并组织实施;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
四、教育培训与对外交流科
研究制订全市国家公务员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规划,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全市国家公务员培训工作;负责全市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市有关人事人才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全市国家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基地的资格认定审批工作,指导协调市行政学院的有关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承担市继续教育协会的日常工作。
五、流动调配科
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人才流动的政策法规,指导全市人才流动和整体性人才资源的开发工作,规范人才市场;组织实施国家公务员交流回避工作;承办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和国家特殊需要人员的调配工作;承办中央、省属驻黄单位及市属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的调配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援藏援疆人员的选调和内调人员的安置工作;负责退役运动员的的安置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省人事争议仲裁法规,承担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办人事行政复议工作。
拟订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并进行指导、协调、服务。
六、机关党委、政工科合署办公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工资、目标责任制管理和计划生育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