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荆州市文化局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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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荆州市文化局职能介绍: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新闻出版、版权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湖北省有关文化、新闻出版等工作的条例、规章。
2、研究制订全市文化、新闻出版事业的发展战略;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文化、新闻出版事业发展规划。
3、指导全市文化、新闻出版、版权管理体制改革。
4、研究拟定全市文化、新闻出版事业的经济政策;规划、指导、协调全市文化产业发展及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
5、管理全市文学、艺术事业;研究、指导文学艺术创作与生产;归口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
6、综合管理全市社会文化事业,研究、指导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与发展。
7、管理全市公共图书馆事业。
8、归口管理全市文化市场,制订全市文化市场发展规划和市场管理制度;管理全市电影发行、放映工作和音像制品市场,指导文化市场稽查工作。
9、管理全市艺术教育,负责全市文化系统及从事文化艺术工作人员的业务教育和培训。
10、组织审读各类出版物,查处违禁出版物。
11、管理全市书报刊、电子出版物市场。
12、管理全市著作权工作(含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13、组织协调全市扫黄打非工作。
14、管理全市文化、新闻出版、版权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联络工作。
15、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