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黄冈市司法局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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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黄冈市司法局职能介绍:
(一)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监督管理全市劳动教养管理工作、司法行政系统戒毒场所的管理工作。
(三)拟订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县、市、区和各行业的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和对外法制宣传。
(四)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五)监督管理全市的法律援助工作。
(六)指导、监督全市基层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会同人民法院指导人民陪审员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市非监禁刑罚执行和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八)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九)指导、监督全市司法鉴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的初审工作。
(十)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法制工作。
(十一)指导全市律师协会、公证员协会,司法鉴定协会的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 系统计划财务工作。
(十三)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十四)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十五)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湖北省黄冈市司法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二、劳动教养管理科
三、法制宣传科
四、律师公证工作管理科(挂国家司法考试科牌子)
五、法律援助工作科
六、基层工作科
七、社区矫正工作办公室
八、司法鉴定管理科
九、法制科
十、计划财务装备科
十一、政治处(挂警务科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