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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巩县教育和科技局职能介绍

2012-07-12 01: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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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巩县教育和科技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工作、科学技术工作、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全县教育和科技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协调和监督实施。

(二)加强全县基础教育工作的统筹管理,以农村教育为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农村倾斜,促进教育公平,指导与评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农村成人教育工作。

(三)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导义务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四)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提高办学水平和质量,积极推进职业教育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

(五)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科技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监督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管理国内外对我县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对科技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措施、建议。

(六)统筹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七)加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指导管理,贯彻落实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八)规划、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德育、法制宣传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

(九)主管全县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统筹规划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内部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教育系统的人事、劳动工资管理、专业技术职务评骋工作。

(十)归口管理全县学历教育、社会力量办学及各类考试工作,规划、指导并组织实施继续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证书考试、高中毕业会考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教育方面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指导教育系统对外宣传和对外汉语教学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大、中专毕业生的安排就业工作。

(十三)协调管理全县各领域的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工作;组织制订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发展、科学技术进步、知识产权战略的具体政策措施;研究科学技术、知识产权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科技发展的布局和优先领域;推动全县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十四)组织编制全县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各类科技计划和重大科技专项与工程;负责协调基础研究、应用技术研究、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工作,牵头组织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关键技术攻关。

(十五)负责编制和实施县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基地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创新基地建设、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

(十六)负责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产业政策,拟订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规划和政策措施,推动高新技术产业相关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和协调高效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负责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和制造业信息化工作。

(十七)牵头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发展的规划与政策,组织实施农业科技计划,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体系建设,开展以科技惠民为重点的新农村建设工作,推动农业科技进步,促进现代化农业发展。

(十八)牵头拟订科技促进社会发展的政策,组织实施社会发展科技计划,加强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体系的建设;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中药现代化科技发展规划,推进全县中药产业发展。

(十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拟订科技支撑项目课题计划,提出科技成果推广和技术市场管理政策建议,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二十)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措施建议,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加强科技进步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工作,审核相关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优化科研机构布局,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二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全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各类计划。

(二十二)制定科普规划,拟订科技成果奖励和促进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民营科技机构的发展,承担县人民政府相关科技成果展示的有关会议,负责科技保密和科技评估、科技统计管理工作。

(二十三)组织拟订对外科技、知识产权合作与交流的政策措施,负责政策间双边或多边科技、知识产权合作与交流的组织工作,负责县内外科技、知识产权合作与交流。

(二十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进步目标体系,指导县直有关部门科技管理工作。

(二十五)组织研究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战略和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重大问题;协调指导知识产权保护和创新体系的建设;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研究传统知识、地理标志等特定领域知识产权方面的重大问题;承担专利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专利市场秩序;处理专利纠纷和查处假冒、冒充专利行为;开展重大经济活动的知识产权特别审查;负责有关知识产权的宣传与教育培训工作;规范和指导专利中介机构的工作。

(二十六)承办县人民政府、州教育局和州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岑巩县教育和科技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根据上述职责,县教育和科技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人秘股

负责文秘、文件起草工作。认真抓好各类文件的临时归档和年终文书档案的整理、立卷、归档以及管理工作。做好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工作。抓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反馈和答复。负责处理好日常电话的转达和登记。认真做好各种会议的记录。搞好各种文件、资料的校对和印刷工作。做好各种文件、资料的收发。负责搞好各种会议会前会后会场的清洁卫生和整理。承担人事调动、任免、奖惩、评优、评特和编制审核工作。完成一年一度的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完成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的初聘和评审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材料的审查和申报工作。搞好干部人事年报工作。做好干部职工的人事档案调档、投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大、中专毕业生的安排就业工作。

(二)计划财务股

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的政策;负责本部门的预决算和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资产)管理与监督以及绩效评价工作;承担教育专项经费管理;参与管理教育收费工作;承担全县教育基建管理、教育基本信息统计与分析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对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预算执行和决算、预算内外资金、专项资金、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基建及修缮工程项目等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抓好工资的调整报批工作。

(三)教育股

承担全县基础教育的统筹管理工作,拟订基础教育发展目标和评估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提出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促进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农村倾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组织实施素质教育,指导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管理中小学教材;指导中小学思想道德教育、校外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负责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学业考试,初中、小学学历认定、学箱管理和招生管理。承担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改革发展工作,推进职业教育体制机制改革;拟订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拟订全县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工作发展规划;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工作;组织中考体育考试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性学生体育、卫生和艺术活动;协调和指导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

(四)科技办公室(知识产权管理股、中药现代化办公室)

组织研究全县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战略和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重大问题;拟定专利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知识产权保护和创新体系的建立;指导企事业单位制定专利工作制度和专利发展战略;编制专利实施开发计划,组织指导专利技术开发、推广和应用,促进专利技术产业化;负责专利进出口中的专利管理工作研究;参与知识产权有关事宜谈判;负责专利工作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活动;负责专利统计工作;规范和指导专利中介机构的工作;负责有关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编制专利执法的规划和计划;负责专利案件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为有关部门或当事人提供涉及专利的案件咨询、鉴定意见或技术判定;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研究传统知识、地理标志等特定领域知识产权方面的重大问题;负责有关专利评估、质押、广告等经营活动的管理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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