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旅游局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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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旅游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旅游业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制定全州旅游业发展规划,统筹协调全州旅游业发展,指导全州旅游工作。
(二)拟定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和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全州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和境内外旅游市场重大促销活动。
(三)组织全州旅游资源普查、开发和保护工作;指导、管理全州重点旅游景区、旅游目的地和旅游产品规划、开发、建设;承担全州旅游产业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引导、组织休闲度假、文化旅游、体育旅游、体验旅游;监测全州旅游经济运行情况,负责旅游统计、行业信息发布和旅游信息化工作;协调和指导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
(四)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的工作,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规范旅游企业、从业人员经营和服务行为;组织贯彻实施旅游业的国家、省级标准,拟定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五)推动旅游国际交流与合作;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出境入境旅游的相关政策,组织指导入境旅游和州内公民出境旅游工作;审核申报国内旅行社。
(六)贯彻执行国家港澳台旅游政策;指导全州对港澳台旅游市场推广工作;按规定承担州内居民赴港澳台旅游的有关事务,管理港澳台在我州设立的旅游机构和旅行社,承担全州特种旅游的相关工作。
(七)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州旅游人才规划;指导旅游培训工作;贯彻实施国家对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
(八)承担州旅游发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九)指导旅游协会及其他旅游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
(十)承担州人民政府和省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