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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职能介绍

2012-07-12 10:0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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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州委、州人大、州人民政府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州人口发展规划草案,研究全州人口发展战略,提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目标和任务建议以及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

(二)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州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事业发展规划,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稳定低生育水平。

(三)起草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地方性法律法规草案和政策规定。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在教育、卫生、民政、农业、文化、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工作中的衔接配合,协调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

(四)研究提出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议,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划,规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负责推动全州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五)负责全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动态的监测,提出发布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建议,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统计、数据分析、信息综合及信息化建设,参与全州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六)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州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研究的规划,依法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依法公布有关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重要信息,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制度。

(七)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八)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的生殖健康促进计划,提高人口素质,协同有关部门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九)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的政策措施,承担协调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

(十)组织编报州级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和基本建设支出的预决算及人口和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管理所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

(十一)制定并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教育培训规划,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指导州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二)承办州人民政府和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黔西南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政务公开和行政事务等制度建设、日常运转、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承担州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目标绩效考核等工作;拟定全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队伍教育培训规划并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实施;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负责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三)计划财务科。

编制部门预决算;审核提出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指导、监督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社会抚养费、药具经费及奖励扶助等经费的管理使用;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建设规划及标准;指导、审计州计划生育协会、所属事业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和基建工作。

(四)政策法规科。

起草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策建议,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建立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利益导向机制;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信访和村(居)民自治管理工作。

(五)发展规划与信息科。

研究全州人口发展战略,提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目标和任务建议,以及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拟定全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事业发展规划;拟定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承担相关监督、评估工作;分析研究全州人口发展动态和人口统计数据,提出发布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建议;承担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信息综合和统计工作;负责全州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全州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工作。

(六)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科。

研究提出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议;拟定全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划;研究规范全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制度;指导基层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流动人口的发展动态监测和信息综合工作;组织开展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与便民维权工作。

(七)宣传科。

拟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组织人口和计划生育新闻发布;规范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品的管理;开展关爱女孩等相关活动。

(八)科学技术科。

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研究规划;拟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拟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药具和节育技术推广使用的规章;指导、监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层网络建设、药具管理和科学普及工作;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承担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及国际援助项目的实施;承担依法公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信息工作。

(九)出生缺陷干预科。

协同有关部门提出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建议,并参与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和指导出生缺陷预防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管理出生缺陷干预的重大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参与优生优育和预防艾滋病等管理工作。

(十)协调督查科。

对各地贯彻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协调督查,协调落实和督查督办一票否决制、综合治理、少生快富等重大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承担协调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

(十一)监察室。

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配合局党组抓好《惩防纲要》的贯彻落实;负责督促检查机关和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完成州纪委监察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州计划生育协会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副县级群众团体机关,归口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管理。

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人口计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充分发挥会员的示范带头作用,参与州委、州人民政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组织开展全州人口计生重大问题和群众工作的政策与动态研究,为州委、州人民政府提供相关决策意见和建议;负责拟定和组织实施州计划生育协会发展规划;组织开展富有鲜明特色的人口计生群众性宣传活动,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新风,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推进和谐新农村建设;为广大群众尤其是青少年提供性与生殖健康、预防性病和艾滋病等服务,普及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等知识,推广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为会员和群众在生产、生活、生育和生殖健康等方面提供服务,接受政府支持和社会捐助,帮助群众尤其是农村计划生育家庭解决实际困难;指导全州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推行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实现群众对计划生育的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发展;反映计划生育群众的诉求,维护会员和群众的合法权益;开展全州人口计生领域交流与合作,参与人口基金和非政府组织的相关合作;指导全州各级计划生育协会开展工作。

内设机构:

1.综合科。

负责计划生育协会机关日常事务及机关编制、组织人事、政务、会务、财务、文秘、信息、档案、保密、接待、目标绩效管理等工作;对全州各级计划生育协会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指导全州各级计划生育协会班子、工作机构、会员发展,组织管理和干部队伍建设;开展计划生育协会的干部教育培训;负责拟定和组织实施州计划生育协会发展规划;开展人口计生重大问题和群众工作的政策与动态研究,以及人口计生法律法规,生殖健康、现代生育文化普及和群众性宣传活动,为广大群众尤其是青少年提供性与生殖健康、预防性病和艾滋病等服务;反映计划生育群众的诉求,维护会员和群众的合法权益;组织群众开展计划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发动会员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

2.项目科。

负责为会员和群众在生产、生活、生育、生殖健康等方面提供服务;接受政府支持和社会支助,帮助群众尤其是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解决实际困难;承担全州人口计生领域项目的交流与合作;负责生育关怀行动、幸福工程等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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