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钟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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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钟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政厅机构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定全区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廉租住房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廉租住房资金安排并指导实施。
(三)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应诉、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和办理相关行政许可事项。
(四)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推广工程建设标准通用设计图集;拟定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并指导全区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负责对建筑市场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的监督检查,拟定相关工程建设项目备案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处理工程计价争议;指导并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
(五)监督管理全区建筑行业;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勘察设计、建筑业(含室内外建筑装饰装修,下同)及建设工程服务业的行业发展战略和规章制度。
(六)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指导全区建筑活动,监督管理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组织实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有形建筑市场、建设监理、施工许可、合同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工程担保和工程风险等规章制度;指导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七)承担房屋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责任。贯彻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规章制度;负责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并参与建筑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编制城乡建设防灾减灾规划;指导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抗震设防工作。
(八)贯彻城乡规划法。参与区属建设项目选址工作;按管理权限核发全区镇乡(街道)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
(九)承担指导、监督城镇建设责任。指导城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拟定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负责风景名胜区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
(十)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组织编制村镇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村镇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负责农村住房及农村危房改造的建设指导工作;指导受灾村镇及大型重点建设项目地区的村镇迁建(重建)工作。
(十一)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和城镇减排的责任。拟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建设领域科技成果转化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组织实施建筑节能项目;指导全区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工作。
(十二)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统计管理工作,监督区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十三)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信息的收集利用和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十四)承担区人民政府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编制8名。定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2名、纪检组长1名(副科级),正副股长(主任)4名。工勤人员编制2名。由区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贵州省钟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政厅机构职能介绍
办公室职责(财务股)(办公电话:0858-8225817)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访、督查督办、安全保密、信息、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后勤保障、议案建议及提案办理、目标管理、综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汇编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应诉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法制建设和普法工作。
住房保障股
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和区关于住房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措施;组织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全区廉租住房补贴发放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廉租住房物业管理工作。
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股(办公电话:0858-8261504)
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编制城乡建设防灾减灾规划并监督实施。
建筑市场城镇规划管理股(办公电话:0858-2120911)
承担建筑市场、施工许可、建设监理、合同、工程项目、工程担保、工程风险、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推进建筑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协调处理建筑行业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办理相关行政许可事项和参与工程竣工验收;拟定全区建筑节能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建设领域新技术推广应用和绿色建筑标识评价工作;指导全区建筑节能工作;组织协调重大建筑节能项目的实施;指导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
拟定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管理城镇供水、节水、燃气、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配套建设;承担审查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立项和初步设计工作;组织实施城建行业的技术标准;培育和规范市政公用事业市场。
督促农村建房通用设计图的推广工作;指导并管理村镇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指导村镇改善人居生态环境工作;负责农村住房和农村危房改造建设指导工作;指导协调重点镇和各类试点村镇的建设及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受灾村镇及大型重点建设项目地区的村镇迁建(重建)工作。按管理权限负责规划管理,参与区属建设项目的选址工作;核发全区镇乡(街道)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工作。
建管站工作职责(办公电话:0858-2123201)
负责本区及外地驻区施工企业资质审查和登记工作;
负责办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监理合同的审查和签证工作,并监督检查履行情况;
负责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负责建设工程项目报建登记工作;
参与工程峻工验收;
帮助施工企业不断提高施工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
村建站工作职责(办公电话:0858-2120922)
宣传、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村镇建设的方针和政策。
具体组织乡(镇)规划的编制、审核、报批,并组织实施规划。
按规定做好收缴村镇规划设计管理费,并做好服务工作。
负责办理镇乡建房的申请,审查发证等工作。
检查、督促各项村镇建设,依法处理违章建筑。
招投标站工作职责(办公电话:0858-2123210)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筑法》等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程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审查招标文件、招标条件和招标单位资格,并依法做好备案工作。
依法监督建设工程招投标的评标、定标活动。
调解招投标活动中的纠纷。
查处违反招标投标规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