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年海南公务员考试笔试合格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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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分数线 |
2016 | 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省级机关、少数民族市县(东方、五指山、乐东、陵水、昌江、保亭、琼中、白沙)和其他市县分别划定。 1.省级机关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5分(含55分); 2.少数民族地区市县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45分(含45分); 3.其他市县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含50分)。 |
2015 | 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省直机关、少数民族市县单位(东方、五指山、乐东、陵水、昌江、保亭、琼中、白沙)和其他市县单位分别划定。省直机关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含50分);少数民族市县单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40分(含40分);其他市县单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45分(含45分) |
2014 | 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省直机关、少数民族市县(东方、五指山、乐东、陵水、昌江、保亭、琼中、白沙)和其他市县分别划定。省直机关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含50分);少数民族市县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40分(含40分);其他市县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45分(含45分)。 |
2013 | 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省直机关、少数民族市县(东方、五指山、乐东、陵水、昌江、保亭、琼中、白沙)和其他市县分别划定。 省直机关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含50分);少数民族市县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40分(含40分);其他市县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45分(含45分)。 |
2012 | 笔试合格分数线:省级机关:50分;市县(含各市县选聘生)45分; 少数民族市县(含少数民族选聘生)40分; |
面试合格分数线:省级机关:65分;市县(含各市县选聘生)60分; 少数民族市县(含少数民族选聘生)5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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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 省直单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45分(含45分);市县单位(含各市县选聘生)的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35分(含35分); 少数民族地区市 县单位(含少数民族选聘生)的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30分(含30分)。 省直单位的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5分(含65分);市县单位(含各市县选聘生)的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含60分); 少数民族地区市县单位(含少 数民族选聘生)的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55分(含55分)。 |
2010 | 上半年:笔试综合成绩省直机关55分,市县单位(少数民族市县除外)45分,8个少数民族市县40分 |
下半年:一、本次招录公务员(工作人员)面试最低入围分数线按省直机关、市县单位和少数民族地区市县单位(琼中、五指山、陵水、保亭、白沙、昌江、乐东、东方)分别划分。 二、省直机关的面试最低入围分数线划定为55分(含55分);市县单位的面试最低入围分数线划定为45分(含45分);少数民族地区市县单位的面试最低入围分数线划定为40分(含4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