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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西宁市中共湟源县委政法委员会职能介绍

2012-08-02 04: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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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西宁市中共湟源县委政法委员会职能介绍

中共湟源县委政法委员会是县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从宏观上组织领导政法各部门的工作。其主要职责任务是: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对全县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3、组织协调指导全县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

4、加强执法监督,支持和监督县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县政法各部门依法互相制约、密切配合;

5、督促、推动大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6、组织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

7、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探索政法工作改革,主动为县委对政法工作实施正确决策当好参谋助手;

8、指导政法队伍建设和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协助县委和县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9、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政法部门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

10、完成县委和市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中共湟源县委政法委员会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湟源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是协助县政府领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参谋助手,是组织、指导、推动、协调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常设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以及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工作指示,结合我县的实际,研究、拟定全县的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和措施,提交县委、县政府讨论决定,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对全县一个时期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出总体部署,并经常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抓好落实。

三、组织指导各乡镇、各部门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工作积极性,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四、组织有关部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理论研究,总结推广实践经验。对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及时予以表彰;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视情况行使一票否决权。

五、办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有关事项。

湟源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工 作 职 责

一、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工作指示,提出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政策和需采取措施的工作建议,供县委、县政府决策。

二、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调查研究,分析形势,掌握动态,反映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提请县委、县政府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研究决定。

三、组织、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各乡(镇)、各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

四、组织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一票否决权制,总结交流典型经验,开展综治检查考评,表彰先进,推动后进。

五、承担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办理县委、上级部门交办的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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