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西宁市中共湟源县委组织部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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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西宁市中共湟源县委组织部职能介绍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决议、决定,研究拟定全县组织工作、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提出具体意见和措施,报经县委审议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没,督促检查基层党组织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组织生活情况;总结推广先进基层党组织的经验,研究基层党组织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做好后进党组织的整顿工作。
三、负责基层党组织的领导班子建设工作,按照《党章》规定,按期组织指导基层党组织进行换届选举,适时提出调整基层党组织设置的意见,报经县委批准后组织实施;积极探索各类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
四、负责全县党员队伍建设,检查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管理和组织发展工作,督促检查基层党组织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负责全县党员电化教育工作。
五、负责全县各乡镇、县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考察。对全县副科级以上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调整、配备、选拔使用提出意见;进步完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考察、选拨、任免办法和程序,做好后备干部的推荐、考察、培养和管理工作,积极培养选拔优秀中青年干部;按照分类管理的原则,负责县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和群团组织的一般干部的管理工作。
六、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做好党员干部的党性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拟定党员干部培训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办理分管干部的离(退)休审批手续;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全县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检查落实老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
八、落实干部政策,受理并查处党员干部的申诉案件,负责查证落实党员和分管干部的党籍、党龄、政历、工龄、待遇等问题,做好干部审查工作。
九、贯彻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拔尖人才的选拔管理工作;加强对知识分子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改善知识分子的工作和生活条件,落实知识分子政治、生活待遇。
十、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负责全县党政机关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宏观指导和管理工作;主管全县党群、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党员统计工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全县干部统计工作;负责分管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党员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办理党员调转手续和分管干部的调转手续。
十二、配合纪律检查部门,查处违纪党员,端正党风。
十三、负责党史资料的征集、整理及编写工作。
十四、加强职工政治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全面提高职工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教育职工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树立公仆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和帮助基层单位开展工作,密切党群、政群、干群关系。
十五、加强廉政建设,防腐倡廉,教育职工牢固树立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勤俭办一切事业的思想,做到廉洁自律,勤政为民。
十六、负责做好县直机关党委的工作。
十七、承担县党史资料征集工作。
十八、承办县委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青海省西宁市中共湟源县委组织部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组织部下设5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干部科、组织科、目标办、机关工委,各科室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办 公 室:
1、根据部领导指示,草拟工作计划、报告、总结、规划、决议、通知等文件、公函;组织拟定规章制度并实行科学管理;
2、根据部领导指示,积极主动地就相关工作的重大举措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调研工作,及时掌握动向,准确、客观地反映情况,并提出合理建议,为部领导决策提供咨询参谋服务;
3、协助部领导组织相关会议和活动,做好秘书和会务工作;做好部长办公会和部务会及其他专门会议的会前调研工作,选好议题、撰写纪要;并做好会后督办、督查等各项工作;
4、负责协调与职能部门有关的综合性工作;
5、做好对外联络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负责来访、出访接待工作;
6、负责以中共威宁县委组织部名义签发或以法人资格签发的公文、公函的审核管理,并规范文件底稿的留存及保管;
7、负责对上级部门的公文、公函进行综合处理;
8、做好印章的使用,负责审定部机关各股室印章的刻制和管理;
9、做好部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干 部 科:
1、负责乡镇、县直科局以及县委管理的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和县直党委系统、群团组织股级干部的任免、考察等管理工作;
2、负责科局级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和管理;并协助市委组织部搞好县处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3、协助市委组织部办理市管干部的任免、考察、调动等手续;
4、负责县乡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人事安排工作;
5、搞好全县干部统计综合和党群系统干部的统计工作;负责党群系统及全县副科以上国家公务员管理工作;
6、负责全县副科以上干部和党群系统干部离退手续的办理以及享受待遇的上报审批工作;
7、负责全县组织史的征集、上报和编撰工作;
8、搞好调查研究、探索干部制度改革的新路子;
9、负责做好全县乡(镇)、科(局)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实绩考核和党群系统一般干部的年度考核工作;
10、办理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三、组 织 科:
1、贯彻落实党的组织工作方针和政策,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检查、指导基层党组织研究探讨处理好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特别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有针对性地写出调查经验和论文等;
2、组织指导好全县党员和农村干部的管理教育,做好发展新党员工作;
3、负责全县党员统计,党费收缴、使用,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及党刊的征订等;
4、负责全县各级党代会换届选举的筹备、指导工作;
5、协助市委有关部门组织开好县委常委生活会,协助县委组织、指导各基层党委开好民主生活会;
6、负责全县党员电化教育工作;
7、搞好农村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8、办理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四、目 标 办:
1、负责全县目标管理工作的宏观调控和日常管理,组织全县责任目标阶段性考核评估认定工作;
2、准确把握重点责任目标的完成进度、困难程度,为领导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
3、定期向市政府报告全县目标运行及完成情况;
4、完善各类激励机制,发挥目标管理杠杆作用,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5、负责本科室的档案收集整理工作;
6、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机关工委:
1、领导管理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建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的建设规划和计划,指导县直各部门、各单
位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与所属各总支、支部签订、检查、督促、落实年度党建目标责任书.
2、指导县直机关工委下属各总支、支部搞好党员培训、教育和管理,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发展党员工作
3、协助组织部门管理县委任命的科级领导干部,负责县直机关工委所属非职能总支、支部班子的改选和书记、副书记、支部委员的
任免,考察和审批所属党总支、支部吸收的新党员
4、指导县直机关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负责向县委反映行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情况
5、负责审核和审批县直机关党员干部的纪律处分
6、指导县直机关党组织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7、调动和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团结和组织党内外干部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
8、指导县直机关群团的工作,做好县直机关党员统计工作
9、完成县委及县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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