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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西宁市湟源县人大常委会职能介绍

2012-08-02 03: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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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西宁市湟源县人大常委会职能介绍

人大常委会工作职能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6、监督本级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7、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8、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9、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在县长、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 须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10、根据县长的提请,决定本级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委员会主任、局长的任免;

11、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2、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它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13、评议人代会选举和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的任期内的工作情况;

14、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5、决定授于地方的荣誉称号;

16、审议、决定县政府报送的办法、细则、制度、条例等重要文件。

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职能

1、检查贯彻执行宪法、各部门相关法律、法规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情况。

2、督促县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常委会交付的议案、质询和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出的批评、建议、意见的承办情况。

3、监督联系对口单位的主要工作:

(1)审判重大的刑事、民事、经济案件;

(2)监督监察重大案件和重大问题;

(3)普法、严打、专项治理、依法治县工作的实施;

(4)群众反映强烈的刑事、民事、经济、治安案件的查处;

4、授权评议人大及其常委会任命人员的年度和任期工作情况。

5、监督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的违法案件的查处。

6、处理县人大常委会授权的其它重要工作。

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职能

1、检查贯彻执行宪法、各部门相关法律、法规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情况;

2、督促县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常委会交付的议案、 质询案和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出的批评、建议、意见的办理情况。

3、监督联系对口单位的重要工作:

(1)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编制初审;

(2)工业企业改革和结构调整;

(3)检查重大项目的引进、实施、项目资金的应用。

4、监督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5、授权评议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任期和年度工作情况。

6、监督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的违法案件的查处。

7、处理县人大常委会授权的其它重要工作。

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职能

1、检查贯彻执行宪法、各部门相关法律、法规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情况。

2、督促县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常委会交付的议案、质询案和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出的批评、建议、意见的办理情况。

3、监督联系对口单位的主要工作:

(1)科教兴县战略的实施;

(2)重大教育教学工作的改革;

(3)卫生事业的发展和卫生工作;

(4)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和建设;

(5)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4、检查重大项目的引进、实施、项目资金的运用。

5、授权评议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的年度和任期工作情况。

6、监督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违法案件的查处。

7、处理县人大常委会授权的其它重要工作。

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职能

1、负责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文件材料的起草,编印简报,承办文书档案、资料信息等工作。

2、承办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其它重要会议的会务、资料、安全保卫等工作。

3、负责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工作。

4、负责县人大常委会视察、调查、检查工作的有关服务事宜,负责领导同志公务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

5、承办人大常委会受理范围内的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6、办理人大常委会有关人事任免的具体工作。

7、对依法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免的人员,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为主任会议研究和常委会审议作好准备。

8、根据常委会或主任会议安排,为常委会有计划地听取由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或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人员进行述职工作做好准备。

9、在县人大常委会或县换届选举领导小组的部署指导下,办理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换届选举和指导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换届选举工作。

10、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关于调查了解换届选举中出现的违法违纪事件的具体工作。

11、紧紧围绕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以及履行职责的情况开展研究工作,及时总结新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12、授权承办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会务组织等工作。

13、做好人大常委会机关的老干部工作。

14、负责人大办公室机关干部的政治和业务学习。

15、负责机关财物、车辆、家属院住宅等事务管理工作。

16、承办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电话:0971-2432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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